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79号)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紫城工业园土地利用效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紫府办〔2017〕8号)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及补充,具体如下:
一、修订“建厂补贴”优惠
将原《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奖励扶持具体办法”第二项“建厂补贴”的第一点内容修订如下:
工业生产(含建设出租厂房)项目,建设生产厂房、员工宿舍和办公楼,建筑容积率≥2.0且按投资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投产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奖补60元。
原《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中“建厂补贴”第二点至第五点内容不变。
二、补充“高效益企业扶持”扶持范围
将原《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奖励扶持具体办法”第八项“高效益企业扶持”的扶持范围作如下补充:
以租赁厂房形式入驻紫城工业园的工业生产项目,年度工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缴税收达到112.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享受“高效益企业扶持”优惠。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紫城工业园新引进工业项目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准入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由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紫金县紫城工业园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修订及补充的通知》的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