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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7461H/2020-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紫金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9-08
名称: 关于印发《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紫自然资发〔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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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浏览次数:-

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紫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涉及我局工作任务主要有推进示范镇村创建、推进“四小园”创建工作,为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对表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通过“百日行动”,聚焦短板、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决打赢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到10月底,基本完成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和村庄评估工作;11月底,鼓励有条件的村通过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建设“小公园”。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示范镇村创建。强化规划设计管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和村庄规划评估工作。(总工组、地籍股)

  (二)推进“四小园”创建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利用宅前院后闲置土地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充分利用村集体的闲置土地建设“小公园”,以小美促进大美,让农村人居环境变得更加优美,生态变得更加宜居,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用地股、规保股、总工组)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共100天。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15日至8月25日)。相关股室围绕本方案要求,根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10月31日)。按照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分阶段、有重点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重点对前阶段工作进行查找问题,整改不足,补齐短板,完善设施,落实长效管护、防止整治成果反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对照整治任务全面梳理,相关股室形成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总结材料,11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股室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细化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股室要严格对照整治工作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统筹推进工作。每月15日向局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督导检查。整治工作实行倒计时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确保11月25日前完成整治任务。我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股室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督查。

  附件:紫金县自然资源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