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实施黄塘镇黄屋嶂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黄塘镇黄屋嶂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及面积:黄屋嶂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东至板厂、南至水田、西至村道、北至山岭)、坟墓安置点(位于锦口村湾塘村民小组寨子坑)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及附着物的征收拆迁,征收面积共77.7亩。
二、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依照《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有关规定拟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青苗补偿等,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四、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地坟、阴城、金埕)所有权人,持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黄塘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728500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五、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的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预通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