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紫金县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推进实施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基础教育办学规律,科学评估,因地制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以调整促优化,以服务促发展,整合办学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均衡发展更有质量的教育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24年春季学期,原则上重点做好50人以下的教学点片区化办学工作;2024年秋季学期,原则上重点做好100人以下的教学点片区化办学工作,促进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所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为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工作任务
(一)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结合各镇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等要素,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规模化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出发点,按照“一镇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乡镇小学布局优化调整,对部分小规模教学点实行片区化办学,保留必要的教学点。
(二)完善学校配套设施。制定改善片区中心校办学条件“一校一案”,并分步组织落实,积极优化片区中心校的办学条件,提升校园硬件环境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营造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及性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乡镇校长和教师、紧缺学科教师的培训。同时,推进片区内教师“走教”制度,通过跨校兼课、走教、轮岗等方式,推动教师在学区内学校之间流动,力争配齐配足专任教师。
(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教学教研、校园文化建设力度,打造办学特色,提升片区中心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加强片区中心校学生午休午餐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助学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阶段(2024年1月份)。一是对乡镇小学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摸清片区化中心校的校园占地面积、运动场面积、教室、功能场室、生活用房的配置情况,目前可开设的班级数和可提供的学位数,以及学生午餐、午休、上学放学交通等需求底数。二是摸清拟实施片区化办学的学校学生家庭实际状况、居住地与片区中心校的距离、上学方式等,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2月9日前)。由各镇根据调研结果科学制定本镇片区化办学实施方案,充分评估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于2024年2月9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报县教育局(邮箱:hyzjjyg@163.com)。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2月份)。由镇政府牵头,进村入户对拟进行片区化办学的学校学生进行家访,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排除困惑,了解片区化办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积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奠定厚实群众基础,确保片区化办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18日起)。各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实施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紫金县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镇和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镇小学片区化办学的各项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片区化办学工作稳步推进。
(二)职责分工
1.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片区化办学工作,指导各镇中心小学做好片区化办学规划,做通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完善片区中心校学习、生活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提高片区化中心校整体办学质量。
2.各镇: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镇的片区化办学工作,制定本镇片区化办学实施方案,做通村民思想工作,同时给予适当经费保障,确保片区化办学的年度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平稳有序完成。
3.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片区化办学典型,积极营造正面社会舆论;实时关注和及时处置负面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县委编办:负责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实现片区化学校教师柔性流动。
5.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制定片区化办学涉及的交通、伙食等收费标准,确保合法性。
6.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片区化办学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片区中心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
8.县人社局:负责解决片区化办学实施后教师职称聘任、编制等方面问题,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片区化学校教师利益给予充分保障。
9.县住建局:负责对片区中心校部分教室改造成午休睡室是否符合消防管理规定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各镇制定片区化办学学生上学放学车辆接送方案。
1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片区化中心校建立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12.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对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重点做好片区化办学工作安排和跟踪检查指导。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片区化办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助推教育发展。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持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和水平只增不减,提供片区化办学实施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为片区化办学工作提供坚强后盾,有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营造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片区化办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建立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建立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乡镇小学片区化办学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督导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动不力、敷衍塞责的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