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召开书记专题会议
二是整改进度要再加快。相关镇和单位对当前仍未办结的案件,要重新细化分工、明确时限,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最短时间完成核查、整改,提高案件办结率。生态环境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对未及时整改案件,要提高一级(由县分管领导)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所有问题加快速度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整改力度要再加大。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认识,全力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事一办、一案一策”原则,做到高站位推进、严要求核查、强力度整改。对一些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要有立竿见影的短期整改措施和标本兼治的长效整治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实事求是、真改实改,坚决不允许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现象。
四是工作合力要再加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抓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跟各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县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发、越界开发等违法行为,该调整的调整、该复绿的复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镇、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对交办案件亲自抓落实,靠前指挥,加强督导,形成更强大的工作合力。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分管责任、挂钩联系责任,深入相关镇村、相关部门和辖区企业一线督导工作落实。县两办督查室、县纪委监委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开展现场督查,对标准不高、宽松软、走过场的现象和“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将提高一级、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五是长效机制要再完善。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源头管控机制。县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县自然资源、林业、属地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审查,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以及一些小散乱污企业,一律不得通过环评,一律不得立项审批,一律不得提供用地,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更加严格周密的工作标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持续巩固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