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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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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5日,通过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征求《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2意见反馈,不采纳2条。

  紫金县林业局

  2022年8月6日

序号

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

1

林地范围30米内的住房、田地避免不了用火行为,建议范围明确更详细。

不采纳。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

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2

建议靠近林区的景区也要设立明显的禁止烟火的标志板。

不采纳。

所有林地以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都为森林高火险区,景区在范围内的也要禁火,已按要求设立宣传警示栏。

  

本意见征集地址:http://www.zijin.gov.cn/hd/myzj/content/post_507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