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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紫金县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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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通过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征求《紫金县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2条意见反馈,不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紫金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2日

 

  

序号

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

1

自然保护区建议降低规划等级,更改为森林公园,以便林地经营。

不采纳。

根据有关规定,自然保护地只能进行升格管理。

2

自然保护地内建议能够允许自主进行道路建设。

不采纳。

依据《广东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依法办理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本意见征集地址:http://www.zijin.gov.cn/hd/myzj/content/post_573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