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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县城中心城区、九和镇、南岭镇江东新区部分路街巷命名征求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 紫金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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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通过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县城中心城区、九和镇、南岭镇、江东新区部分路街巷命名征求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2条意见反馈,不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反馈方式

反馈意见

采纳意见

电话反馈

来电反映本次街路巷命名是否能用人名来命名道路?

不采纳,不符合,理由: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地名命名、更名第九条的第(四)款: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第(五)款: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电话反馈

来电反映本次街路巷命名能否同一村同一个路名?

不采纳,不符合,理由: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地名命名、更名第九条的第(七)款: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全国范围内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第(八)款:同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名称,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街路巷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紫金县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本意见征集地址:http://www.zijin.gov.cn/hd/myzj/content/post_619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