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印发紫金县紫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系统推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函》(粤建节函〔2022〕48号)和《关于印发河源市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建安〔202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草拟了《关于印发紫金县紫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其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4日(7个工作日),征求各方面意见,如有异议,请联系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联系人:刘意,联系电话:7822167)。
附件:《紫金县紫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4日
紫金县紫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系统推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函》(粤建节函〔2022]48号)的部署,在紫城镇开展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整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前,紫城镇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明确居住社区单元。紫城镇的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以社区为主体工作单元。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镇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相对接。紫城镇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等工作,统筹组合居住社区范围,同步开展城镇居住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摸清工作底数。
(二)结合实际,落实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六个方面20项具体建设内容,紫城镇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以及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机制的具体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等长效机制,作为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主要依据。
(三)因地制宜,补齐居住社区建设短板。要认真对照完整居住社区的六大建设目标以及绿色社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等具体工作要求,联动开展社区整治提升工作(联动配套建设指引见附件2),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在居住社区内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设施。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
(四)同步推进,落实新建住宅项目设施配建。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设施配建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规模较小的新建住宅项目,要在科学评估周边既有设施基础上按需配建;规模较大的,要合理划分成几个规模适宜的居住社区,按照标准配齐设施,确保新建项目不欠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产权人按照规定使用配套设施,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
(五)健全机制,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按照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治理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探索共同缔造,推进规划师进社区,以“参与式社区规划”为基石,保证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工作的技术协调工作。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探索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助力提升社区环境品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以居委为单位,组织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情况调查(《居住社区设施配套情况调查表》示例见附件3),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调查、征集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摸清辖区内城镇居住社区的数量、分布、规模及现状,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逐个社区找准存在的建设短板。
(二)试点示范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紫城镇要结合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的,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合理划定和调整居住社区范围。2022年,在紫城镇选择2个城镇居住社区作为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第一批试点工作(不少于1个新建居住社区和1个既有居住社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申报表(附件4)于2022年10月18日前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全面开展阶段(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自2023年开始,紫城镇全面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城镇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
五、保障措施
(一)县级统筹指导。在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建立县级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协同机制。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整合涉及居住社区建设各类资源、资金和力量,有序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结合紫金县实际,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社区足球场建设等同步推进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强幼儿园、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在居住社区建设项目审批时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居住社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县教育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住社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快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支持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小店“一店多能”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引导连锁企业进社区提供优质服务。
县公安局要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及警务室建设,推动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建设。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支持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对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县卫生健康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县税务局要落实社区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对住宅加装的电梯实施监督验收和使用登记。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推动城市管理服务进社区,提高城市服务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居住社区邮政及快递末端网点的监督管理。
县残疾人联合会要积极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体验活动,配合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二)各区组织实施。紫城镇人民政府是落实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指导牵头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考虑本地财政实力和居民生活需求,按照完整社区建设标准,开展居住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摸清辖区内居住社区规模,找准各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短板,制定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并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安排等相衔接。按照行动计划,细化年度工作和建设项目,纳入镇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三)社会力量参与。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及维护更新管理。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务,接入电子商务、健身、文化、旅游、家装、租赁等各类优质服务,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
(四)广泛宣传发动。以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推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引导各类专业人员进社区,辅导居民参与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培训和宣传,发掘和培养一批懂建设、会管理的老模范、老党员、老干部等社区能人。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居住社区建设。发布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定期评估总结。紫城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补短板建设,及时评估和总结,牵头部门每年11月1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 1.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2.联动配套建设指引
3.居住社区设施配套情况调查表
4.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申报表
5.紫金县紫城镇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
联动配套建设指引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类。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联动,因地制宜改造或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等养老托育或教育设施。
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类。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和提升类联动,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物业等存量房屋资源,因地制宜增设相关设施,改造或建设社区综合超市、快递服务设施以及理发店、家政服务网点等其他便民商业设施。
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类。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和绿色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联动,改造提升包括水、电、路、气、热、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卫生设施短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联动,因地制宜补足停车及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结合实际建设或完善慢行系统,联通贯穿各类基础设施与住宅,建设步行友好社区。
四、公共活动空间类。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绿色社区宜居环境和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要求联动,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荒地、边角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因地制宜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社区足球场和社区体育公园。
五、物业管理类。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实施机制建设和绿色社区信息智能化建设相衔接,完善改造后社区后续管理维护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聘用物业服务企业,引导居民协商改造后社区管理模式,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
六、社区管理机制类。与绿色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相衔接,完善或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完善综合管理服务,培育特色社区文化。
附件3:
居住社区设施配套情况调查表(示例)
附件4: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申报表
附件5
紫金县紫城镇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 镇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第①栏填写紫城镇所辖社区;
2、第②栏填写紫城镇结合实际统筹划定的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单元;
3.⑤=(③+④)/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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