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城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NA-02-04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公示
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论证对象为《紫金县城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的CNA-02-04地块。CNA-02-04地块北至城南大道、南至自然山体、东至自然山体和已建幼儿园、西至文新东路,总用地面积为61563.67平方米。研究范围与原《规划》保持一致,用地面积约585.62公顷。
二、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4年)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6)《紫金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
(7)《紫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紫金县城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
(10)《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
(11)其他专项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三、修改原因及内容
1.修改原因:依据紫城镇相关安置计划,最大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城南新区征迁安置房建设需要,进一步推动城南新区高质量发展,因此对《规划》用地进行修改。
2.修改内容:将原CNA-02-04地块建筑限高80m调整为100m,同时校核地块用地面积等相关指标,其他规划条件保持不变。
四、修改影响评价
1.居住人口预测方面
由于未涉及到开发强度修改,因此规划修改前后片区居住人口规模不变。
2.公共服务配套方面
教育设施:由于片区内居住人口不变,对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布局及教学学位需求无影响,无需修改教育设施规划。
医疗设施:由于研究范围内的人口容量不变,因此不会增加规划区内医疗卫生设施的压力。
商业设施:本次规划修改后,商业服务业设施总量不变,建筑面积不变,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对片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无影响。
3.道路交通方面
本次规划修改后,规划范围内的路网体系保持不变,同时修改地块容积率保持不变,因此对道路交通方面无影响。
4.市政公用配套方面
规划修改不涉及居住人口的变化,修改地块容积率保持不变,对市政公用设施需求量变化不变,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对规划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无负面影响。
5.景观风貌方面
规划修改后未改变现有的风貌格局,因此规划修改对景观风貌无负面影响。
五、附注
1.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
2.有效反馈时间
公示期内
3.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zjzczf@126.com
(2)寄送邮件至: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
4.咨询电话0762-7822651
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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