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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7075900679/2021-00016 分类: 工业、交通、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6-18
名称: 关于印发《黄塘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黄府〔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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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塘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 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两件大事,根据《河源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 作方案》和《紫金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2021 年在全镇范围内打一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攻坚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 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 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 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杨国栋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新华 、党委统战委员吴凤云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办主任蔡子贤任联系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应急管理办,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抓好实施。工作专班主任由应急管理办主任蔡子贤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养护中心、应急管理办分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党建工作办、中学、中心小学、财政结算中心、自然资源办、规划建设办、农林水服务中心、文广旅体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办、公共服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邮政支局、消防中队负责同志担任;并抽调派出所、中小学、养护中心、应急管理办业务骨干到工作专班(应急管理办)集中办公。

  三、主要任务

  以下任务,排第一位的是牵头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落实。

  (一)防范化解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风险。

  1.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推动本镇籍“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全面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接入政府智能监控系统,通过自动、人工及“粤商通”等平台,及时预警、纠正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监控数据证实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应急管理办、养护中心、派出所、公共服务中心)

  2.建立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 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 的驾驶人行业禁入规定。(派出所)

  3.运用大数据平台“滴灌行动”,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预警机制,采取措施持续强力清除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派出所)

  (二)防范化解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风险。

  4.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各单位落实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派出所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各村(社区)、各单位)

  5.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 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 (派出所)

  6.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 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加强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进驾 校活动,做到精准靶向宣传。(派出所、党建工作办、养护中心、中小学校)

  7.开展点对点“敲门行动”入户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农村“大喇叭”的交通安全宣传作用,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校做好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派出所、党建工作办、中小学校)

  8.发挥好主流媒体及“两微一端一抖”等新媒体力量, 定期开展“五大曝光行动”,持续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 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 生禁驾人员”,开展现场执法直播。健全完善安全提示信息 精准推送机制。积极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移动电话基础运营 商,在节假日、恶劣天气、重大突发交通事件前后,向不同 类型的交通参与者免费发送有针对性的行车安全提示警示 信息。抓好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派出所、党建工作办、 养护中心、中小学校、文广旅体综合服务中心)

  9.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摩电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落实摩电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派出所、 市场监管所)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0.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11.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车辆动态数据及干扰信号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按规范安装和使用的行为,对记录仪安装不达标的车辆采取禁止营运措施。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广旅体服务中心)

  12.在客流集中区域建立招呼站,落实安检等制度措施。 (各村、社区)

  (四)防范化解网约车、拼车非法营运风险。

  13.依托省、市、县建立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以及相关职责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切实承担承运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平台企业与驾驶员的法律关系,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派出所)

  14.对在营运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网约车事故,延伸倒、查平台公司履行承运人主体责任情况。(派出所、应急管理办)

  (五)防范化解货车超限超载风险。

  15.常态化严格治超,对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等重点企业采取派员值班、驻点整顿、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定期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和驻点检查,规范进出场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配载。对企业安装的称重设备依法监督管理。(派出所、养护中心、自然资源办、应急管理办、住规划建设办、市场监管所、农林水服务中心)

  (六)防范化解货车非法改装风险。

  16.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门店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17.深化“百吨王”专项治理,2021 年内现场查处“百 吨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 10%以上,紧盯水泥生产企业、采矿场、砂石料场,建立“百吨王”交通违法案件倒查机制,查处的“百吨王”运输车辆, 一律倒查其货运源头单位和车辆改装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派出所、自然资源办、农林水服务中心)

  (七)防范化解危运车泄漏风险。

  18.用好“两客一危一重货”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燃气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 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派出所、应急管理办)

  19.建立覆盖全镇危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码”,对“红码” 人员实行行业禁入。(派出所)

  (八)防范化解“黑校车”风险。

  20.2021 年底前,全面清理、淘汰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 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中小学校、派出所)

  21.在农村中小学,以校为单位、以班为单元,常态化做好农村学生乘车需求摸底统计,增加合规校车接送学生,严防“黑校车”。(中小学校、派出所)

  22.严格落实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责 任,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公办学校的校长及其他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 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 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5 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中小学校、派出所、应急管理办)

  (九)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风险。

  23.公安机关牵头,通过警邮、警保、警企等合作方式, 扩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覆盖面,提高摩电办牌办 证率。2021年底前,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户籍化管理,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派出所)

  24.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党建工作办)

  25.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推行“带牌销售”,推进摩托车驾考、审验“下乡进村”。发生摩电亡人事故的,延伸调查销售门店安全管理责任。(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26.邮政部门要整顿快递配送行业用车,按照有牌证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作出安全承诺,快递员不使用无牌无证摩电,上路行驶必须戴头盔。(邮政支局)

  27.在主干路或摩电通行量大的道路,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设施。(自然资源办、养护中心、派出所、综合执法办)

  (十)防范化解“泥头车”伤人风险。

  28.按市、县要求,严格落实省将出台的渣土运输车辆监管考核办法,禁止向无牌无证和没有盖板的车辆装载渣土,将渣土运输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综合执法办、规划建设办、派出所)

  29.对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综合执法办、派出所、养护中心、规划建设办)

  (十一)防范化解“私家车”交通违法风险。

  30.针对“私家车”常见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及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派出所)

  31.在酒驾“高发地”,加大酒驾劝阻宣传引导,建立经营单位专人劝阻责任制,对酒驾行为放任和劝阻不力造成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事故责任。(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十二)防范化解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风险。

  32.加大农村公共交通投入,扩大农村地区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从源头上化解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补助标准,高质量 建设“四好农村路”。(养护中心、派出所)

  33.2021 年底前,乡道与国省道平交路口 100%完成“一 清一灯一带”(清理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国省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 设,在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 过街、照明路灯等设施,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养护中心、派出所)

  34.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 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农业农村办)

  35.深化警保合作,推动农村劝导站实体化运作,落实劝导站、劝导员工作经费和工作补贴,镇财政局要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原则,指导督促各村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推进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派出所每月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在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农机部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联动监管机制。(派出所、农业农村办、财政结算中心)

  (十三)防范化解道路安全设施缺失风险。

  36.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梳理在役公路沿线标志、标牌、 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 提升,高效配置安全设施,落实资金保障措施。持续深入实 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成本 年度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任务。针对国省道路侧防护栏缺失、 中央隔离栏缺失、照明设施缺失、开口过多、标志标线不清 晰等问题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定期开展复查,对需要设置路 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地纳入生命防护工程 同步实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 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养护中心、派出所、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办)

  37.建立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联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完成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路段整治和危桥改造。(养护中心、派出所)

  38.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必要的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提升中间隔离和路侧防护栏(防撞墙)等级。(养护中心、派出所)

  39.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河源市国省道交通安全文 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全力推进示范路创建工作。(养护中心、应急管理办)

  (十四)防范化解施工路段事故多发风险。

  40.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在施工期间配合辖区交警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改道设 置、通行引导等工作。每个施工路段必须设立“路长”并配 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在施工路段两侧全过程管控施工期间 的道路安全风险,规范停放施工车辆、规范摆放标志牌、规 范引导过往车辆。(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 养护中心、派出所)

  41.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按规定摆放安装警示灯,警示过往车辆;夜间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不得随意横跨、穿 行施工路段。(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 养护中心、派出所)

  (十五)防范化解应急处置不当风险。

  42.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 “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派出所、养护中心、卫生院、应急管理办、消防中队)

  43.打通院前救治、院中急救“绿色通道”,努力把交通 事故伤亡损失降至最低。(卫生院、派出所、养护中心、应急管理办、消防中队)

  (十六)防范化解监管不精准风险。

  44.运用大数据手段对“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驾 驶人、运输企业及路段开展“画像”(安全风险量化评估), 作为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将高风险的人、 车、路、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共服务办)

  45.对一次死亡 3 人(含)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和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对照《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要求,对死亡 1 人以上、涉及“两客一危”和校车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责任倒查和曝光。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定期将外地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必要时可提请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办、派出所)

  (十七)防范化解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风险。

  46.建立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机 制,针对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高影响隐患路段,形成 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管控、发布、处置、反馈、评估等管 理工作闭环,有效防范化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和避免因恶劣天气引发的道路交通 事故。(农林水服务中心、派出所、养护中心)

  (十八)防范化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

  47.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举措,建立重点监管名单,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推进运输企业信息化管理,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 100%,及时清理系统标注的高危企业。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 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进行约谈,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健全辖区运输客货运企业(含汽车租赁企业)和各类站场的责任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客货运企业每月开展1次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从业驾驶人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车辆保养维护等管理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突击检查安全例检落实情况。住建部门抓好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单位以及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抓好货运源头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养护中心、派出所、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办、农林水服务中心)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各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省的工作指引要求,结合黄塘镇实际,在3月29日前逐条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引报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汇总后统一印发。

  (二)集中攻坚(2021 年 4 至 11 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人、车、路、企、救五个方面的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试点等措施,加大集中整治攻坚力度。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对各村(社区)的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升(2021 年 12 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 认真总结整治情况,重点梳理“排查了哪些风险、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于2021年底前将落实情况报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切实做到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扛起“促一方 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跨区域协调联动、事故查处及整改评估、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机制,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财政部门要落实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督查检查。镇、村两级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 由组长参加的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推进会议,听 取进展情况汇报,按照“每月会商调度、每月统计通报、每 月检查暗访、每月新闻发布”的要求统筹推进,打出通报、 约谈、警示、曝光“组合拳”,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五)强化宣教引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要每日滚动播放道路交通公益宣传片,发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 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提升全镇民众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