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努力开创我镇殡葬管理工作新局面,根据省、市、县殡葬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坚决有力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更新丧葬观念,推动全镇殡葬管理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提高火化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禁违反殡葬法规进行土葬的行为,确保火化率实现100%。火化率低下或不稳定的村要认真剖析原因,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实现“零土葬”目标。
(二)整治乱埋乱葬,遏制骨灰二次土葬现象。切实加强殡葬管理,依法维护殡葬管理秩序。要继续推进乱建坟墓的清理工作,特别是“三道两区”范围内的坟墓,要移风易俗,改变骨灰寄存方式,减轻群众负担。
(三)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建设,促进丧葬习俗的转变。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公墓(骨灰堂),解决农村骨灰安放难的问题。要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地抓好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大力整治和改善治丧环境,制止沿街或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提倡厚养薄葬,不讲排场,不搞攀比。提倡文明祭祀,杜绝一切因祭祀引起的火灾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丧事奢办、用公车、出大殡、建豪墓等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成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把殡改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层层落实责任。
1.包片村干部责任:①及时发现和掌握所在包片新增死亡人员的信息;②第一时间做好亡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落实亡者遗体火化;③填写《包片村干部动员遗体火化入户工作记录表》;④及时向村支部书记、主任汇报。
2.村支部书记、主任责任:①汇同包片村干部尽快做好亡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落实遗体火化;②填写《村干部动员亡者遗体火化工作记录表》;③如家属不愿意落实亡者遗体火化,应将动员工作延伸到丧事办理的经理人并尽早向驻村领导、干部汇报。
3.驻村领导干部责任:①接到村干部的报告后,主动汇同村干部上门做亡者家属思想工作;②填写《镇村干部动员遗体火化工作记录表》;③发出《敦促落实火化通知书》;④如家属思想认识还不通,报镇殡改办采取相应措施,直至把家属的思想工作做通并落实遗体火化为止;⑤对违规土葬(偷埋)的,发出《敦促火化通知书》;⑤定期检查所驻村殡葬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到挂钩村(居)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殡葬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要按照《黄塘镇2021年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公共服务中心、财政、派出所、自然资源、市监、环保、农林水、卫生院、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等部门共同参与,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发挥主管部门的牵头和协调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实施综合治理。
(四)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殡葬管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车、护林员等深入村间地头开展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殡葬政策规定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县民政局:7811183,镇公共服务办:7285005),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细化工作措施。
1.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签订《黄塘镇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
2.全体镇村干部、财供人员、购买服务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原精准扶贫户和民政服务对象(低保、特困)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
3.从2021年9月份起,镇政府将不定期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对完成率“未破零”且有死亡人口又未进行火化的所在村进行通报,并要求包片村干部作检讨发言。
4.将殡葬巡查工作纳入护林员的工作职责,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村委会汇报,知情不报的,将严肃追责。
5.严格执行粤民发〔2006〕7号文件规定: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后不按规定实行火葬,违规进行土葬的,要追究该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责任。
6.违规土葬的,包片村干部必须监控并掌握死者遗体土葬的详细地点。
7.禁止新建“白地坟”和“活人墓”以及重修旧坟,重点抓好“三道两区”和村委主村道可视范围的坟墓“除白”、遮挡和复绿工作。
(六)落实奖惩机制。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发现有土葬行为且查明情况属实的,镇政府将给予举报者经济奖励,并承诺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7285005)
2.财供人员死亡后不实行火葬,或群众举报违规土葬,且查明镇村干部没有做细致思想工作的,镇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镇村(社区)干部、共产党员、政府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主动做殡葬改革的推动者。
(二)镇村(社区)干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殡改政策,尤其在驻村镇领导干部入户做工作时,村干部不得袖手旁观,应坚守工作一线做细致工作。
(三)包片村干部要尽早掌握人口死亡情况,及时上门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四)各村(社区)需在每月统计、核准当月的人口死亡情况,填写相关表格上报镇公共服务中心,月底死亡人口需当天填报,同时出具证明,终止相关政府救助和福利,并提交违规土葬的《工作记录》和《敦促通知书》以及家属签名照片等材料。
(五)不允许镇村(社区)干部组织、策划、协助辖区内的遗体违规土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