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镇有关部门:
现将《黄塘镇深化开展“美丽庭院·绿美黄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黄塘镇委
黄塘镇人民政府
黄塘镇深化开展“美丽庭院·绿美黄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推进绿美生态建设、乡村绿化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全镇范围内深化开展“美丽庭院·绿美黄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和推动镇村两级“美丽庭院”建设,助力黄塘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美丽庭院”建设难题,在全镇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美化、乡风文明建设以及绿美黄塘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黄塘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庭院·绿美黄塘”活动。按照“分级打造、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的原则,结合全镇“绿美”“富美”“和美”文明家庭建设,打造“美丽庭院+”矩阵,形成“美丽庭院+和谐家风”“美丽庭院+美丽经济”“美丽庭院+文化传承”“美丽庭院+乡村治理”的生动局面,建设一批“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进一步夯实全镇绿美黄塘生态建设。在6月底前,推动全镇乡村道路主干道两旁以及村民居住集中区域1/2以上的庭院院落建成“美丽庭院”,力争年底前实现“美丽庭院”建设全覆盖。同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分级评选的方式,在每一层级推选不少于1/3的“美丽庭院”参加上一级“美丽庭院”评选。具体目标为:年底前建成村级“美丽庭院”不少于560个、镇级“美丽庭院”不少于187个,并推动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不少于3个、示范村不少于1个。
三、建设标准
(一)“美丽庭院”
1.庭院整洁美。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畜禽散养,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垃圾正确分类,垃圾箱(桶)定点摆放,保持整洁;无废弃物堆放,无污渍,注意定期清洁。
2.分区秩序美。庭院功能分区合理,种植区、养殖区、晾晒区、车辆停放区、物品摆放区、家庭休闲区布置合理,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挂,无乱涂乱画,整齐有序。
3.绿化美化美。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4.庭院文化美。庭院装扮有一定的文化品位,注重凸显家风家训,将家庭生活、个人兴趣与庭院建设美化相结合,展现新时代乡村风尚。
村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一美”,镇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二美”。
(二)“美丽庭院”示范户
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在达到本级“美丽庭院”标准基础上,以“妇女美”“家风美”作为进阶标准综合评价。
妇女美
1.仪表美。注重个人卫生,仪容整洁,体现新时代女性的良好形象。
2.言行美。日常遵纪守法,言行文明,大方得体,态度亲和,与人为善。
3.素养美。注重个人学习,紧跟社会发展步伐,自信、乐观、自强。
家风美
1.家庭生活美。家庭成员仪表整洁,家庭关系和谐,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崇尚文明、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2.家教涵养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展示良好家风家训。
3.家风传承美。家庭成员注重家风传承和家风文化建设,营造“勤劳朴实,孝老爱亲,和睦邻里,崇尚科学,诚信友善”的优良家风。
(三)“美丽庭院”示范村
1.高效动员,组织有力。村党组织、村委会高度重视建设工作,基层党组织、妇联积极发挥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营造“美丽庭院”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整村推进。能结合农村生态景观亮化工程,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提升村庄庭院内外绿化美化水平。同时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逐步形成较为集中的美丽示范带。
3.乡风文明,多方联动。发动党员干部、妇女群众组建“美丽庭院”建设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和困难家庭,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特殊困难群体共享“美丽庭院”建设成果。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庭院设计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延续当地田园特色、客家山区特色、东江沿岸风貌特色、古村落特色、民宿特色、少数民族风情特色等,凸显当地人文地理风貌。
四、活动要求
(一)坚持分类实施。以镇村(社区)为主体,结合不同类型的庭院实际,以“创、比、赛、晒”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工作。
(二)坚持分级打造。通过镇村两级联动开展“美丽庭院·绿美黄塘”活动,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逐级打造村级、镇级、县级、市级“美丽庭院”,并同步选树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
(三)坚持示范引领。镇政府、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大院要成为“美丽庭院”标兵,提升庭院品质。各地要以建设“美丽庭院为契机,引导妇女群众在建设“美丽庭院”的过程中,探索发挥“美丽庭院+”的优势,在“美丽庭院+经济”“美丽庭院+手工“美丽庭院+妇女微家”等方面作出有益尝试。
五、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4月初前完成)。坚持党建引领,建立组织部门发动、妇联组织具体推进、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由镇党委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作为镇“美丽庭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大力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活动。
(二)开展底数摸排(4月上旬前完成)。由镇妇联会同党建办、农业农村办,组织开展本镇农村道路主干道两旁以及村民居住集中区域的庭院院落底数摸排工作,并根据院落整洁、院内分区、庭院绿化以及配合程度等进行分类造册和建档立卡。
(三)确定建设对象(4月中旬前完成)。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制定分级建设计划,确定2024年村级“美丽庭院”建设名单,祝情逐级推荐参加镇级、县级、市级“美丽庭院”评选。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先行、先点后面的原则,推动重点片区、重点村户开展示范建设,并逐步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村“两委”、党员干部、妇联执委、“三有”老年妇女、致富带头人、“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群体的带头作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广泛宣传发动(4月底前完成)。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妇女之家、“妇联好声音”等平台载体开展广泛宣传,并通过组织开展“美丽庭院”摄影大赛、“美在我家巾帼红”“户户庭院大比拼”“晒晒我的美丽庭院”等主题活动,讲好“美丽庭院”故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率,大力营造“家家争创、户户争先”良好氛围。
(五)集中建设阶段(5月底前完成)。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和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回乡建设“美丽庭院”,争做“美丽庭院”建设的实践者、争做“美丽庭院”建设的宣传者、争做“美丽庭院”建设的引领者。基础较好的村,要结合“百千万工程”典型村打造,倡导先行先建,逐步提高示范户、示范村建设比例,提升各类“美丽庭院”建设质量。基础较弱的村,要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引导群众就地取材、零成本装扮庭院,体现乡土气息的同时,让“美丽庭院”活动更接地气。此外,要积极探索建立困难家庭帮扶、引入社会资源共建等制度机制,让更多家庭和群众参与“美丽庭院”建设,使“美丽庭院”真正成为广大群众承载家庭幸福、优化健康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
(六)开展评选活动(6月底前完成)。分级成立“美丽庭院”评选小组,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实行动态评选。村级“美丽庭院”的评选,由乡镇“美丽庭院”领导小组进行指导,村本级组建评选小组开展具体评选,镇级“美丽庭院”的评选以此类推。
(七)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完成)。及时总结和挖据名级推动“美丽庭院”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镇范围内选树一批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推广,并推荐申报县级、市级、省级“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并将“美丽庭院”建设作为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切入点,做好“美丽庭院”建设后半篇文章,以庭院“小美”助力乡村“大美”。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协作。镇组织部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从实施全面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深刻认识“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镇妇联要会同党建办、农业农村办等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设指引和资金保障等,并报县妇联备案。镇农业农村办要将“美丽庭院”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范围,落实规划指引、经费保障等工作,共同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村要统筹社会捐赠(含6·30资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及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向“美丽庭院”建设倾斜,用于农房外立面微改造、绿化苗木花草的购买等,原则上每个省级典型村应达到10万元以上(多方筹资解决资金问题),并结合省、市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创建、县级两条示范带以及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创建、“三美”家庭建设等工作,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农户美化绿化房前屋后环境。
(三)强化工作落实。认真落实“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坚持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各级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镇妇联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深入一线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