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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8384E/2019-0000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2-30
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安委会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文号: 好府〔2019〕8号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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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安委会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杜绝各类大小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事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镇政府决定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成员

主   任:温宇鹏(镇长)

常务副主任:李国东(常务副镇长)

成    员:姚惠玲(镇党政办主任)

张林海(镇财政所长)

张运平(派出所长)

陈鹏辉(镇司法所长)

邹伟光(镇国土资源所长)

杜远平(镇卫生院长)

徐名军(镇教办主任)

徐宇锋(镇水管所所长)

徐伟明(镇林业站长)

赖志勇(镇安全员)

廖东龙(镇安全员)

练月兰(镇综治办主任)

陈小龙(镇农办主任)

蓝树玲(镇计生办主任)

张伟军(镇民政办主任)

李海燕(镇文化中心主任)

刘惠娜(镇团委书记)

陈伟添(镇畜牧站长)

李剑锋(镇劳动保障所长)

江文彬(镇市场监督所长)

黎海强(镇供电所长)

徐运光(镇食品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赖志勇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委会办公室:代表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是镇安委会的办事机构,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安排安委会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负责全镇校舍危房监管工作。

9、派出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镇道路交通、消防、易燃易爆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其事故的现场扑救、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及剧毒化学品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特大生产事故现场的警戒、交通管制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事故搜救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监察、监督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察、监督工作;负责落实安委会确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科研规划;发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故公告和通报;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负责全镇环保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污染环境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镇科技发展规划。

2、镇农办:负责督导全镇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药等农业机械药品安全监理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

3、林业站:组织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订全镇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镇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及,制定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等。

4、水管所:负责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的监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全镇水利设施、水域的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塘坝的安全监管,防范决堤、垮坝、洪涝事故。

5、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防止地质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全镇涉及安全生产有关审核前置条件依法审查;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6、镇文化中心:按照镇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舆论监督;负责全镇文化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7、镇卫生院:负责全镇危化品毒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故实施紧急处置和救护。

8、镇教办:负责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包括校办工厂)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10、镇财政所: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1、镇工商所: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安全资质审查,严把各类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依法取缔或吊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2、镇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供电安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

13、镇劳动保障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

14、镇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安全管理;

15、镇综治、信访办: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6、镇司法所:协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7、镇党政办:负责做好安委会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起草安委会文件及各种文稿;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一;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8、村(社区)两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镇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出租房屋、民宅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业主)整改治理,对屡整不改或无法整改的企业,应及时报告镇安全办;负责辖区内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发生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各成员单位要在全面履行行业监督职责的同时,还要负责好本单位、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完成镇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小组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社区)、成员单位每月报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时间为每月25日前报镇安全办,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每半年向镇安委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及所监管的行业、单位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督促检查。

(三)负责所监管的行业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督促搞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监控,组织相关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四)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4月23日

好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