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增强调查研究质量
(一)注重实际效果。镇领导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确定 调研路线和对象,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调研不事先打招呼、不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不影响基层生产工作、不给群众增加负担。
(二)保证调查研究时间。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统筹,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并抓好落实,要注重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蹲点调查。镇党政领导每年进村入户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
二、增强联系服务群众实效
(三) 完善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村(社区)委会以上、结对帮扶2户以上困难群众,每年走访所挂扶贫困户4次以上,定期联系、走访、谈心。镇党政班子成员在任职1年内要走访到全镇所有村(社区)。
(四)健全接访工作机制。镇党政班子成员要做到来访随有随接。
(五)强化督查刚性,对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不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的,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报谎报瞒报的,对由于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三、 严格规范报告、报批制度
(六) 镇党政办班子成员要自觉主动向县委报告重要工作情况。
(七) 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因公、因私离开县域范围,应提前向县委报批。
四、 大力精简会议活动
(八) 增强会议活动计划性。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会议,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活动,一般不安排镇主要领导出席,尽量减少一般性会议。
(九)改进会议形式。上级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结束后,一般应随即进行部署,不再重新集中召开相关会议。
(十) 控制会议时间。全镇性重要会议的讲话、报告等一般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主持讲话一般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的讲话、报告等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主持讲话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不安排交流发言。对需要安排讨论的重大议题和审议事项,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搞工作汇报。
(十一)严肃会风会纪。加强会议管理,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打瞌睡、开小差。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请假程序,与会人员不能参会,须以单位名义书面向会议承办单位提出。会风会纪督查,由纪委办负责。
(十二)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相互吃请、请吃,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五、大力压缩文件简报
(十三) 增强发文计划性。需以镇委、镇政府名义发文的,报党政办列入年度发文计划;未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的,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应从严把关并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党政办提出发文申请,按程序报批。
(十四)减少发文数量。未经镇委镇政府批准,镇直各单位不得向各村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上级的发文或者要求明确具体的文件,原则上不层层制定文件。
(十五) 压缩简报种类。镇委镇政府报送上级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严格控制简报的内容和篇幅,可报可不报的一律不报,可短可长的一律从短,倡导短小精悍、言之有物。
(十六)积极推进网上办文。加快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上传输和办理,减少纸质文件简报,提高办文效率。
六、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十七) 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清单制。
(十八) 从严简化公务接待。公务活动接待一律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接待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陪餐人数。
七、 严格规范公务出行
(十九)从严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政策。符合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在保障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单位不得报销费用。符合报销政策,在保障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行为和金额,不得变相定额报销。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从严安排交通工具。能够集体乘车的,一般安排集中乘车。出差按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经请示批准,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八、 厉行勤俭节约
(二十一) 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领导干部禁配专职秘书。按规定的时间等要求安排休假休息,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二十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九、严格监督管理
(二十三)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十四)党政办要结合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对本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纪委办要把监督本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列入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