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3519357212/2023-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5-18
名称: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并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一、紫金县中坝镇某饭店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利用消费者安排菜品的机会,自行安排过多菜品和反复劝说消费者多点菜品造成食物明显浪费

2023年3月27日,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检查工作中,发现紫金县中坝镇某饭店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随后我局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包间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包间内顾客就餐完毕后,餐桌上食物剩余较多。经核查,当事人利用消费者安排菜品的机会,自行安排过多菜品和反复劝说消费者多点菜品造成食物明显浪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2023年4月3日中午,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此,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2023年5月17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紫金县中坝镇某饭店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餐饮服务者起到了警醒作用。

二、紫金县好义镇某早餐店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

2023年4月3日,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检查工作中,发现紫金县好义镇某早餐店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2023年4月3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餐饮服务者起到了警醒作用。

消费者应当树立合理配餐、浪费可耻的理念,坚决摒弃“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的陋习。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引导餐饮行业大力弘扬文明节俭风尚,让更多消费者牢固树立“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营造崇朴尚俭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