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灭一体、打早打小”机制,扎实做好全镇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不断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防范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防范森林火灾 守护绿美广东”的主题,高标准、多举措、常态化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全力推进绿美紫金生态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 守护绿美广东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持续性开展到森林特别防护期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省有关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宣传违反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
(三)森林防火常识与森林火灾紧急避险逃生知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四)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防火工作要求,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
(五)宣传防火码等新技术手段和森林火警电话号码“12119”,开展以案说法、制作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宣传。
(六)宣扬森林防灭火先进典型、模范事迹,及时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展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
五、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以镇委会名义修订印发《2023年度中坝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部署各村、各相关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和新一轮特别防护期重点工作,创新活动形式,发动全社会参与,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全民护林防火意识。(应急办负责)
(二)集中开展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宣传。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30日各村(居)运用云喇叭,每天播放《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修正版)、《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应急办、农林水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三)在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内(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30日)的重大节假日或森林极高危火险天气期间,适时向全镇人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农林水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各单位负责)
(四)以镇为单位组织镇级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扑火队伍、护林员、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我镇森林火灾防控及早期火情处置能力。(农林水服务中心、应急办分工负责)
(五)9月前以镇委会名义制订印发《今冬明春中坝镇新一轮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分工细化分解到各村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全力打好今冬明春全镇森林防灭火攻坚战。(应急办牵头,镇村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六)从9月15日起至明年4月30日在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和四级以上高火险期重点时段,根据镇政府工作要求,以应急办名义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开展各村森林防灭火专项督导。(应急办牵头)
(七)结合秋季新学期开学,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开学第一课”,在全镇林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五个一”,即:“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写一篇作文、出一期黑板报、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片村庄”的浓厚宣传氛围,推动校园森林防火文化建设。(中、小学负责)
(八)通过移动大喇叭,曝光森林火灾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派出所负责)
(九)组织各村进行一次森林防灭火演练,提高区域相互协作能力。(农林水服务中心、应急办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联动,健全机制。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注重将宣传教育与林区巡护、区域合作、进村入户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宣传月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
(三)创新手段,扩大影响。各村、各单位要勇于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要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站牌等宣传阵地,采取发放宣传品、布置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请各村(居)和镇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粤政易报镇森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