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安镇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实现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足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8〕148 号)、《关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紫府办明电〔2018〕51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 2019 年城乡医居民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群众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构建互助共济、社会统筹、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2019年我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任务数为20754人(详见附件1:凤安镇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安排表)。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海洋
副组长:彭丽玲
成 员:张文威、张雪花、杜雄文、甘泽模、张瑞添、蓝石方、郑庆辉、陈泽、曾永光、张军民、张育生、郑坤华、张洪方、张贵文、邓景威、曾伟科、郑鹏飞。
三、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困人员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各村上述人员不用再缴费。
四、缴费方式
今年缴费方式与往年不同,不再使用村委手写发票,采用微信缴费、银行缴费和村(居)会代收三种方式缴费。
1、微信缴费。参保人员微信关注“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号,自主办理微信缴费手续。办理时间不分节假日,外省和深圳电话不可以缴费。各村(居)在协助参保人微信缴费时,填写好《2019年度农村医保缴费委托书》(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村委会存一份,群众存一份)。
2、银行缴费。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农村信用社)办理缴费。
3、村(居)会代收。对于部分行动不便,且需要银行缴费回单的参保人(户),可通过村(居)委会代收后,以户口簿家庭户为单位,填写《村干部银行代收代缴登记表》(详见附件3),盖村(居)委印章后,到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农村信用社)办理缴费。
五、征缴任务及进度。
综合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因素,确定各村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今年 8 月 15 日至 12 月31 日为我镇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其中 8 月15 日至 9 月 14 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 月 10 日至 9 月 14 日为查漏补缺、督办时间),9 月 15 日起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12 月上旬,各村开展自查,查漏补缺;12 月中旬,县人社局组织检查,核实上报人数。
六、强化宣传引导。
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务必认真对待,要强化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征缴任务;要注重宣传引导,详细解释医保缴费政策的变化,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医保政策、参保流程等,做到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好处;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优化缴费方式和经办流程,确保参保缴费信息准确、流程顺畅、工作顺利推进。
七、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各村要高度重视,上下一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实做细,要进一步增强征缴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履职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为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覆盖,惠及广大群众。经研究决定,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调动干部积极性,解决此项工作经费问题,实行以奖代补工作措施,凡在10月底前完成任务的村(居)给予2元/人的工作经费;在11月底前完成任务的村(居)给予1元/人的工作经费;超出11月份完成的村(居)不予以工作经费并约谈相关村(居)支书;从11月份开始第一次、第二次排名在倒数三名内的村,由镇分管领导对该村支书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内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对该村支书、驻村镇干部进行约谈;并将每一次约谈情况通报全镇。凡在12月底前未完成任务的村(居),取消该村(居)及驻村(居)镇干评先评优资格。
挂村镇直单位需支持与督促挂点村的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所挂点村的完成情况作为镇直单位年度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八、医保待遇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有普通门诊、急诊抢救留院观察、28种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医疗保障既保大病又保小病。
其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且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1000元)的医疗费用,按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的标准核报待遇。未经批准自行转院或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相应下调10%。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为2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13万元。
九、注意事项
1、需选定普通门诊首诊医院。参保人办理缴费手续时,需在公布的普通门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定年度普通门诊首诊医院(详见附件4)。
2、首次参保人群,需要带上户口簿先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再办理缴费手续。
3、在微信和银行缴费过程中出现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不能缴费的,请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修改更正,更正后再缴费。更正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填写《紫金县城乡医保参保信息更正申请表》(详见附件5)、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和2018年度参合票据复印件。
4、在办理参保缴费过程中,如无法成功缴费,参保人需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信息核对再进行缴费。
5、本地外出人员在外面务工并且参加外地医保的,依自愿为原则参加本地的城乡医保。如遇到住院报销情况,两地均参保的人员只能选择一方的医保报销,不能重复报销。
附 件1:凤安镇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安排表
序号 | 村别 | 2017 年公安年报数据(人) | 2019年任务数 | 备 注 | |
1 | 回龙村 | 1763 | 1356 | ||
2 | 黄洞村 | 1732 | 1332 | ||
3 | 下石村 | 4090 | 3148 | ||
4 | 觉民村 | 2311 | 1778 | ||
5 | 凤民村 | 3379 | 2600 | ||
6 | 东龙村 | 3036 | 2336 | ||
7 | 佛岭村 | 2171 | 1670 | ||
8 | 仁里村 | 1581 | 1216 | ||
9 | 上坑村 | 2687 | 2067 | ||
10 | 横排村 | 2049 | 1576 | ||
11 | 竹塘村 | 1532 | 1178 | ||
12 | 居委会 | 1560 | 497 | ||
合计 | —— | 27891 | 20754 |
附件2:2019年度农村医保缴费委托书
凤安镇 村委会:
因本人不会使用微信缴费,现委托 村委会 帮助本人在微信上缴纳2019年度农村医保费用,人员为本人户内
共 人 元。现经本人查看,缴费无误。
特此委托
委托人:
2018年 月 日
(此委托书一式两份,村委会存一份,群众存一份)
………………………………………………………………………………
附件3:村干部银行代收代缴登记表(以户口簿家庭户为单位)
序号 | 参保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普通门诊首诊医院 | 预留手机号码 | 是否户主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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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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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关于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首诊医院的通知
河源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根据我市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规定,从2019年开始,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需按就近原则在公布的市内定点基层医院中选择当年度的普通门诊首诊医院(详见微信缴费页面“定点医疗机构”下拉菜单),诊疗费用按照50%比例在首诊医院即时报销,年度报销限额350元。如您在参保缴费时未选择普通门诊首诊医院,系统则根据您登记的户口所在地默认一间定点基层医院作为您的普通门诊首诊医院,首诊医院一经选定或默认,在一个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
特此通知。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紫金县普通门诊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名称 |
1 紫金县紫城镇卫生院 | 12 紫金县瓦溪卫生院九树分院 |
2 紫金县附城卫生院 | 13 紫金县九和卫生院 |
3 紫金县乌石卫生院 | 14 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 |
4 紫金县中坝卫生院 | 15 紫金县凤安卫生院 |
5 紫金县敬梓卫生院 | 16 紫金县好义卫生院 |
6 紫金县水墩卫生院 | 17 紫金县上义卫生院 |
7 紫金县龙窝中心卫生院 | 18 紫金县义容卫生院 |
8 紫金县龙窝卫生院洋头分院 | 19 紫金县义容镇卫生院青溪分院 |
9 紫金县苏区卫生院 | 20 紫金县黄塘卫生院 |
10 紫金县南岭卫生院 | 21 紫金县柏埔卫生院 |
11 紫金县瓦溪卫生院 |
附件5:紫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更正申请表
镇 村(居)委会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身 份 证 号 码 |
更 改 原 因 | 申请人签名: | ||
更 正 情 况 | 错误信息: (更正/变更)为: | ||
村(居)委会更正情况说明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级经办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微信缴费流程
一、关注“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众微信号。
二、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居民个人缴费”。
三、阅读“关于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首诊医院的通知”,倒计时结束,点击“已阅”。
四 、输入缴费信息,在“定点医疗机构”下拉菜单中选择普通门诊首诊医院,点击确认缴费。
五、输入其它缴费信息,等待接收验证码。
注:外省(包括深圳)手机号码无法接收到短信,建议参保人使用广东省内手机号码输入。
六、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认缴费。
七、检查、确认缴费信息。
八、选择支付方式,确认支付,输入密码。
九、支付成功页面。
注:请务必要点击“完成”按钮,否则无法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信息。
十、点击完成,收到公众号推送的缴费成功通知。
十一、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经缴费成功,不予退款。本市户籍在外务工的,没有享受当地医保待遇的,或者有交社保但是经常换工作和有失业风险的参保人,建议继续缴费参与本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
注意:一般人群参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请有参保需求的参保人员尽快缴费,请勿在临近缴费结束日期前缴费参保,以免造成网络拥堵导致缴费失败而错过了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结束后,一般人群将不能再中途缴费参与本市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