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好义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大办。承担人大有关会议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及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镇党委及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纪委日常工作、巡视巡察工作及纪检监察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完成镇党委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进驻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承接县级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完成镇党委及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按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机动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级有关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负责编制本镇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工作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办公室)。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村镇建设事业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负责耕地保护、非农用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出让的审查报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规划、土地权属确认及不动产登记初审工作,调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建立工作联合机制,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协同上级部门查处土地权属纠纷和非法用地行为。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城市管理、镇容环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会同镇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管理和辖区内建筑单位的管理,检查、监督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招标活动及工程质量。改善镇容镇貌,做好环境卫生和镇内道路的检查、监督工作,保证道路的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