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3-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字体: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供气,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燃气事故的预防、处置、恢复供气等各环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预防事故的监督机制和防范体系,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1.3.2统一领导,逐级抬升。在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事故发生后,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工作开展情况逐级上报,根据实际情况抬升应急等级。

  1.3.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燃气企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和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故时,生产队伍、义务消防队伍转变为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参与紧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燃气储存、输配、供应环节突发燃气泄漏、爆燃、火灾等安全事故。本预案不适用于户内燃气爆燃、火灾、中毒事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燃气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的用户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将燃气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领导机构。苏区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燃气应急指挥部)作为本镇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职领导机构。

  3.2日常办事机构。苏区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和自然资源办、专职消防站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镇燃气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以及燃气安全事故的统一接警和信息研判、报送工作;负责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3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接收并上报燃气安全事故信息;落实上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发布启动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落实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培训工作。决定启动本预案,并具体实施。各村(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3.4各燃气企业应组建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履行以下应急职责:

  (1)落实应急抢险有关方针、政策;

  (2)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设立24小时应急抢险抢修电话。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人员培训;

  (4)保障应急抢险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储备,配备并管理应急抢险基本装备;

  (5)落实事故报警和启动先期紧急抢险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地控制燃气泄漏、爆燃,防止事态扩大;

  (6)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落实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分析、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事故救援建议;

  (7)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恢复生产的工作。

  3.5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视需要启动以下若干行动组:

  3.5.1 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综合信息,及时向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队伍、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对外发布信息。

  3.5.2 防灭火组。由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联系上级消防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上级消防部门现场抢险作业;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对受影响的危险源采取消防水冷却等有效措施防止爆炸的发生;判断并报告紧急情况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3.5.3 警戒疏散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及周边地区的安全防范;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指挥、调动事发单位疏散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和物资,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车辆的通行;引导救援车辆和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5.4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联系县医院协调救护事项。主要职责是:负责受伤人员紧急治疗、救护,确定救护医院,转移现场受伤人员,降低人员伤亡率;调配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3.5.5 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和人大办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运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抢险物资等。

  3.5.6 善后处理组。由行政村(社区)牵头负责,政府民政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进行事故善后处置的相关工作。安置受灾人员生活,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恢复供气等。

  4应急响应

  4.1接警与报告

  4.1.1 镇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各燃气企业应设立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规范事故接警、报送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2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及时向110或供气企业报警。

  4.1.3 属于重大和特大燃气事故的,事发单位或接到报告的事发地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对事故进行研判,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4.1.4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涉及相关单位名称及有关人员姓名;

  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事故的初步判断、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及联络电话。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单位,或所属燃气设施遭到破坏的单位,应迅速启动先期处置机制,采取切断气源、控制火情、防范泄漏燃气爆燃、人员撤离等紧急抢险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向110或供气企业报警。110或供气企业接到相关报告后,按内部相应救援程序展开紧急处置工作。

  4.2.2 事发地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3 镇燃气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燃气专业的有关专家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4.2.4 接到通知后有关单位的应急负责人及其应急处置队伍、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4.3应急结束

  现场危险排除、被困人员全部救出、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同意,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尽快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开展恢复生产、恢复供气、清理现场、法律援助等工作。

  5.2 按事故安全等级,成立相应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等做出调查评估报告。

  5.3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并报镇燃气应急指挥部。

  5.4 镇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实际情况,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奖惩。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乡镇(街道)消防队、各燃气企业的应急抢险队伍是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辅助队伍,服从现场指挥部和消防部门的指挥。

  6.2抢险装备保障。各燃气企业的应急抢险队伍应科学合理储备和管理燃气抢险物资和专用设备、抢险车辆等。应急抢险基本装备有:防火服、安全帽、安全带、呼吸器、防毒面具、泄露密封包扎装备、钢瓶密封桶、堵漏工具、高压垫圈、橡胶锤、铜锤、检漏仪、发电照明车、消防器材以及其他应急抢险抢修物资、设备、备品备件等。燃气企业应明确抢险装备管理的责任人、存放地点,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随时调用,随时更新补充,不断提高装备水平,提高实战能力。挖掘机、吊车、推土机等建筑施工机械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做好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6.3经费保障。各责任单位应将抢险设备(含特种防护用品、通讯设备)配置、日常维护、队伍培训、宣传教育、演习等纳入年度计划。抢险费用由镇财政统一列支。

  6.4通讯。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62-7306699。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公布燃气企业抢修电话,增强公众预防燃气事故的意识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能力。

  7.2应急培训。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各燃气企业每年对应急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7.3应急队伍演练。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的演练,各燃气企业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的演练,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不断提升实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预案。

  8附则

  8.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新。

  8.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