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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紫金县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 紫金县财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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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属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卫生院:

  按照财政部推动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部门决算工作的有关要求,2024年我县将通过“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编报部门决算。为进一步做好部门决算编报有关工作,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部门决算审核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会计核算,确保部门决算数据与单位会计账保持一致。通过“数字财政”系统编报部门决算,将从单位会计账取数自动生成部门决算报表,单位上报部门决算时,系统将进行决算报表和会计账的一致性核对。预算单位要及时、准确、规范做好单位会计核算,依法依规编制决算,全面反映各项收入支出,特别是要全面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不得多列少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确保单位会计账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一致。预算单位要切实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年度终了时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二、规范预算管理,准确使用政府支出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应根据资金用途选择合适的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规范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单位要根据单位性质、人员性质选择支出科目,不能混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支出科目;不得笼统使用“其他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其他类科目;“202外交支出”等中央事权或不属于广东省事权范围的对应科目,原则上不得编列支出;“230转移性支出”、“231债务还本支出”等属于财政部门列支的功能分类科目,预算单位不得编列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不能使用“对企业补助”、“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等项目支出类科目。

  三、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部门决算与资产年报、部门财务报告等相关数据衔接一致。按照一体化规范数据同源、一致性要求,各预算单位填报决算附表房屋等资产数据时,应与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决算报表中资产相关数据与资产年报保持一致;资产、负债、财政拨款收入等相关数据,应与部门财务报告衔接一致;年初预算数应与财政批复数保持一致;政府采购支出信息,应与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统计表数据保持一致。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卫生院负责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经办人员根据以上工作事项及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要求完成部门决算,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报表上报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兆宇,黄竞业,0762-783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