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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 紫金县财政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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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稿有关工作,对本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县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代编全县预算草案。承担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工作。负责对省和市财政结算。牵头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制定县级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部门、乡镇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落实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工作。落实县级基本支出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和总会计核算。承担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牵头配合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等综合性审计工作。牵头编制财政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承担收入退库有关工作。

  (四)综合股。承担交通、公路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制订年度非税收入计划,参与住房保障资金监管。承担自然资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口省、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五)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组织申报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按规定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业务。承担地方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

  目的申请、组织实施及债务的偿还工作,开展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和知识双向合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纪检监察、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县本级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承担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由县承担的国防动员、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县政法部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七)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科技经费改革,参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住房与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审核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估(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九)工贸发展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支持经济发展的产业财政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

  (十)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气象、乡村振兴、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资产管理股。承担国资服务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会计股(行政审批股)。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对外会计合作交流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工作。

  (十四)政府采购监管股。拟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负责处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对县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绩效管理股。牵头负责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十六)监督与法规税政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组织落实中央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承担税收调查有关工作。承担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负责地方财政关税相关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统筹协调办理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党支部建设、党员思想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