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内保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保密、信息、信访、督办、党务、政务公开、宣传、网络安全、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爱国卫生等工作;统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统筹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协调政府采购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配合上级的政治巡视和巡察工作;统筹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交通建设资金的内部审计;指导直属单位的内保工作。
(二)法规安全股。负责本部门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民事诉讼工作;统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申办、管理;统筹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统筹、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三)财务股。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各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绩效评价;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账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四)综合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公路、水路、港口、航道、民航、地方铁路(城际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城际轨道、枢纽、站场等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综合交通枢纽,做好与国家和省铁路、民航主管部门的规划衔接;参与民航、铁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申报交通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收费公路立项的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项目预审(初审);组织协助融资、引资;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五)基建管理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县管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设计审查审批和竣(交)工验收等基建程序管理;承担县管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路产路权管理;指导全县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统筹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在县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统筹路政管理、交通建设和养护工程项目监管等有关工作,负责路政行政、交通建设和养护工程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参与审批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公路运营、服务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
划、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交通科研项目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综合运输管理股。贯彻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水路运输和港口、铁路(轨道)交通、航空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实施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水路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参与航道、港口、码头、铁路(轨道)交通、航空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立项和计划实施;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道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站场等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城市公交运行线路及站点规划、设置等有关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和港口的行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水路运输领域的市场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水路运输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各类优惠政策;承办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铁路(轨道)运输的行政审批;组织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客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春运和其他重大节假日运输工作;牵头组织道路、水路重点物资、军事物资、防洪抢险救灾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协调货运物流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的运力调控;指导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水路运输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水路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统筹智慧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综合交通网络运行协调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行业无线电管理。
(七)违章处理综合股。负责本部门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查处的交通违法案件和非现场执法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建立违法案件卷宗档案;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统筹协调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年度执法计划和阶段性或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负责执法队伍思想教育、文化建设、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执法方面行政诉讼案件和处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上报和分析;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专项执法行动,协调、落实跨区域执法行动。
(八)执法一股。宣传贯彻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治理超限运输和交通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紫城镇、中坝镇、敬梓镇、水墩镇、龙窝镇、苏区镇、南岭镇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公交、治理超限运输和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执法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按要求参加全县交通运输专项执法行动及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执法二股。宣传贯彻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治理超限运输和交通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瓦溪镇、九和镇、蓝塘镇、凤安镇、好义镇、上义镇、义容镇、黄塘镇、柏埔镇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城市公交、治理超限运输和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执法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按要求参加全县交通运输专项执法行动及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人事档案、人才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无偿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负责出国(境)证照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