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源市紫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购买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797号)和2022年河源市紫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地落实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标任务,计划在本县区域内遴选购买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的农业服务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补助,按照申报的数量以及财政资金情况进行择优选择经营主体,上限10个实施主体实施,示范面积共不低于1万亩次。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商品有机肥购买与实施服务的农业服务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遴选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2、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规模,不包括林、草地和塘面面积。
3、有机肥施用覆盖面积不低于1000亩次。
4、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纳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制定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二、补贴标准
通过项目遴选方式选取合适的实施主体,将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根据县财政预算审核价每吨补贴不超过315元,按每亩次用量0.25吨,每亩次补助78.75元,合计补助总额78.75万元,补贴比例为项目资金总额的8.36%。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河源市紫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购买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河源市紫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购买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实施方案。
3.对照2022年河源市紫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购买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评分表(附件2)的内容,自行评分并加盖公章。
4.提交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止
五、遴选程序
2、根据本次公告要求,请有意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进行申报,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我局将及时组织专家实地查验、审核,并及时将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认定后统一挂“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标牌。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沿江中路4-11号(紫金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室)
联系人:刘必雄、曾海平
联系电话:0762-7824418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