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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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紫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引领,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共紫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了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调研河源时的指示要求,我们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强化干部法律学习。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和法律意识教育,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学法考试,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带头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送审、发布和解释工作,并持续做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单位认真领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健全内部制度,推动规范治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经查,2024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送审、发布和解释工作,并持续做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定提供法律意见13条;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13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15件。

  (四)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相关文件草案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理,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单位负责、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执法部门在实施农业行政处罚前,必须依法按程序报经局法制审核部门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局重大案件讨论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六)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农业发展良好环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其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干部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八五”普法、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采取集中专题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治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三农”的意识。二是开展法律培训。通过送法下乡、利用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活动,在农村和农民群众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提高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2024年,共组织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活动30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服务咨询人数10000多人次。

  (七)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为了加强农业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在全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1-11月共出动执法次数113次,执法人员334人次,检查农资门店103间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查处私屠滥宰生猪2头,已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肉品3宗,查获非法调运生猪产品1182市斤,已无害化处理;行政处罚2宗,其中1宗经营与标签标示内容不一致的饲料,处罚金额3.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万元。移送公安1宗,涉及使用禁用兽药。通过这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我县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净化了农资和农产品市场,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农产品安全。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针对重点整治品种和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检频次和覆盖率,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现象,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好农产品安全质量关。现已完成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757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291批次,畜禽产品382批次,水产品40批次,合格率99.9%;完成蔬菜1500批次(其中胶体金法90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9%;完成瘦肉精快检4580批次,合格率100%。重点治理品种方面,定量抽检豇豆26批次、禽蛋40批次、大口黑鲈(加州鲈)8批次,合格率98.7%。

  (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直以来,我局始终紧紧围绕承包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健全机制、理顺职责、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水平,依法、及时、准确地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纠纷调处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收到1宗农村土地纠纷信访案件,解答群众来访疑问20件,未收到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依据国家政策进行详细解答。对于信访案件,县农业农村局迅速派员与镇村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十)完善农业执法监督体系。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完善行政权力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互查,形成“法制审核、集体审理、案件评查、矛盾调解”一体闭环管理机制。

  (十一)有序推进职权下放,助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扎实推进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权下放工作,着力推动解决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我局有序推进职权下放工作,切实做到力量下沉、重心下移、保障下倾,为镇级综合行政执法赋能增势、提质增效。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扣乡镇农业执法工作,围绕打击私屠滥宰、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渔期巡河巡查等专项治理行动,对乡镇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疑难问题,以及执法工作中适用法规条款和规范化执法流程等方面,手把手、面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执法人员快速进入工作角色,有效处理农业执法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掌握不足。农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庞大繁杂,且处于持续动态更新之中。部分执法人员在新法规、新政策出台后,未能及时跟进学习,培训学习渠道相对单一,缺乏系统性、深入性的学习规划与指导。在实际执法场景中,对一些新修订法律条文的内涵理解存在偏差,运用不够精准,导致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受到一定影响,削弱了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二)法治宣传覆盖不足。农村广袤的地域环境给法治宣传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和基础设施差异,偏远乡村的法治宣传难以全面深入覆盖。传统的宣传模式在信息传播效率和范围上存在局限性,过于依赖传统媒体或特定渠道,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等多元化传播手段,宣传内容缺乏针对性,未能根据受众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策略,导致部分农民群众长期处于法治信息的“盲区”。

  (三)部门联动协同欠佳。农业农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然而,当前农业执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尚未构建起完善的协作联动体系,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影响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各部门在职能界定上虽有分工,但在实际操作中,跨领域问题的处理流程不够清晰,部门间协作不够紧密,缺乏统一的协调指挥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深入解读最新农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同时,积极拓展线上学习平台,丰富培训课程资源,设置多样化学习模块,如法律法规知识库、在线模拟考试、执法案例研讨社区等,方便执法人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习、自我提升。此外,注重执法实践技能培训,增强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实操能力;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榜样事迹分享等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树立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职业操守,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农业执法铁军。

  (二)强化农村法治宣传力度。加大农村法治宣传资源的投入。在各个乡村的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涵盖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等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内容,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吸引农民群众关注;同时,积极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团队,这些志愿者应包括法律专业人士、大学生村官以及热心公益的村民等。深入偏远乡村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通过举办小型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群众进行精准宣传,切实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构建高效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农业执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调平台。明确各部门在农业农村各类事务中的具体职责,制定详细的协作流程指南,避免出现职能交叉地带的管理空白或重叠。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问题,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分享执法信息和经验。加强信息共享,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从而有效提高多部门协同治理农业农村问题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