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县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负责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而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各镇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组织实施法治河源、法治紫金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5.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
6.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7.法律援助处。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8.政策法规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论证审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
9.人事与组织培训股。承担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政工办。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