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你单位关于紫金县国防教育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办理号:MB2D166814401160050022412260000)。现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紫金县国防教育基地项目位于紫金县紫城镇林田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7′3.43",北纬 23°36′45.99",项目区距离紫金县城中心0.5km,北侧紧邻省道 S242,区域交通十分便利。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95hm2,其中永久占地2.96hm2,临时占地0.99hm2。本项目已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44个月。本工程总投资812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674.75万元。
本项目挖填总量为31.29万m³,其中开挖土石方总量15.51万m³,回填土石方总量约15.78万m³,借方0.27万m³(均为绿化覆土,采取外购解决),无余(弃)方。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不设置,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3697.6元。
附件:关于紫金县国防教育基地项目(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紫水许决字〔2024〕8号.pdf
紫金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