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和使用,进一步加强紫金县统计局统计数据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局职工必须提高对统计数据安全和使用的认识,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
第三条 专业统计人员使用计算机处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要负责做好该专业数据的管理和备份工作。专业统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时,应做好统计数据的移交工作。
第四条 专业统计人员要切实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防止统计数据的丢失。
第五条 各股室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使用他人计算机,以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统计数据资料的丢失。
第六条 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要统计数据丢失,影响统计工作开展,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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