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管理财务和资产;承担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党风廉政纪检监察、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工作计划的拟订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及上级或相关单位需局署名的材料和局领导所需的报告、材料;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撰写反映我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文章;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监测月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的编印、发行工作;督促本局人员各项制度的执行;负责本单位公章的使用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业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交通、科技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三)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农贸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农业普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主要禽畜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一体化、农民收入调查;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社会法规股。负责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拟定有关贯彻执行统计法规方面的文稿、资料、总结等;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监测;负责本辖区内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办理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的审批、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受理统计法规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协助做好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审理、复议或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法和统计巡查等工作及完成上级分配的每年度的统计普法任务;负责全县人口、劳动力和工资统计调查;及时完成劳资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度统计资料;负责相关的统计调查研究,统计资料搜集整理和汇总分析工作,完成统计分析文章和临时抽查任务;负责劳资的业务指导、数据质量把关和协调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环保、档案、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
(六)数据处理股。负责各专业和有关普查、抽查的统计数据处理;负责网络、视频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保持正常运行;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与维护;管理国家、省、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统计信息现代化的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