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县安委会《紫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紫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和推进路线图》,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现就建立治本攻坚工作机制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专班机制
1.工作专班机制。县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县安委办成立治本攻坚工作专班。各镇、县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实际需要,设立治本攻坚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治本攻坚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责任。
2.专班办公室机制。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名具体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定期收集、汇总、通报工作情况;定期收集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工作情况,组织工作调度会、专班会等;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人对接机制。各镇、县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接县安委办,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治本攻坚行动的沟通联络工作。各镇、县有关单位联络员要及时将县安委办的部署要求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协调本辖区、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治本攻坚工作,全面、准确、完整汇总上报治本攻坚工作情况。各镇、县有关单位的联络员发生调整变化的,应及时报告县安委办。
4.日常联络机制。为精简发文,针对治本攻坚行动沟通事项多、频次高、时间紧等情况,县安委办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依托粤政易建立工作群,通过工作群与县有关单位及时沟通联络。
二、信息报送机制
5.信息汇总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我县依托国务院安委办开发的“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政务外网网址:http://59.255.114.39)进行有关工作情况填报,县有关单位都要依托该信息系统调度上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填报并建立内审机制,确保按系统填报指南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完整上报数据。县有关单位对在“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上报的数据质量负责。
6.阶段总结机制。县安委办定期总结全县治本攻坚工作情况根据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调度各镇、县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各镇、县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6月8日、12月8日前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委办;重点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送。
7.任务路线图推进机制。县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紫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和推进路线图》,认真梳理总结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并每季度末23日前报送落实情况。
8.信息简报机制。各镇、县有关单位要围绕治本攻坚行动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总结报送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及有关企业层面的典型经验做法,要主题突出,具有推广意义,每份篇幅在1500字以内,用数据、实例说明。县安委办在县有关简报刊发,择优向市安委办推荐。
三、调度推进机制
9.定期研究机制。县安委办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提请县领导听取工作汇报、会议研究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全县会议、专题会议、调度会议研究部署治本攻坚工作。各镇、县有关单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10.动态研判机制。县安委办依托“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汇总分析全县治本攻坚工作信息数据,综合有关阶段工作总结、任务路线图推进等情况,进行动态研判,组织编印工作简报,重点领域分析报告等。各镇、县有关单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动态研判。
11.晾晒通报机制。县安委办依托“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等平台,晾晒通报县有关单位、各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情况。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通报机制。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治本攻坚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四、督导帮扶机制
12.县安委会督查检查机制。县安委会建立全县常态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等制度,组织县应急管理局、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建若干综合督导工作组,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和指导帮扶,推动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统一各类检查标准。
13.部门抽查检查机制。县有关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抽查检查工作力度,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检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检查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情况,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14.督促企业自查机制。各镇、县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有关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5.专家帮扶指导机制。配合做好省安委办牵头组织省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共同实施的“万名专家下基层指导帮扶送安全”行动,着力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县有关单位要强化服务理念,建立专家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组建专家帮扶工作组,常态化下企业帮扶。对重点工作、疑难杂症要组织专家团队会诊攻坚,加大支撑保障力度,切实提高治本攻坚工作质量。
16.隐患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各镇、县有关单位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审核把关销号和统计分析机制,严格隐患闭环管理,确保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2024年以来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动态清零,整改率达到国家和省、市考核要求,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率高于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水平。
17.工作创新机制。各镇、县有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积极创建、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成熟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
五、考核奖惩机制
18.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考核检查方式方法,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推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镇、县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积极报送创新做法成果,对被市级以上转发刊发推广的,县安委办按规定在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19.通报约谈机制。县安委办将视各镇、县有关单位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关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不佳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填报数据质量问题(包括工作未开展而数据为零的、错报的、逻辑不合理的等)等工作被国务院和省、市安委办通报、被考核扣分的,县安委办按规定约谈通报,并在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加重扣分。
县安委办根据省、市安委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各镇、县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本辖区、本单位相关工作机制,高质量推动落实治本攻坚各项工作,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