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保、保密、财务、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及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计划生育、工会、关工委等工作。组织起草县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公众应急及安全知识普及,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应急指挥救援和预案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传输和共享,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以及县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三、综合协调与物资保障股。综合分析全县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承担县应急管理局的一般事故调查和较大以上事故对接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指导协调各镇政府(工业园区)和县相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政府(工业园区)和相关县直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本县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依法承担消防行政许可、审查、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一般以上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和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五、汛旱风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全县水旱风和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防御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日常工作。
六、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审查、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类别:第三类)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承担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审查、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以及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七、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八、县应急服务中心。承担县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县应急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和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政策法规和新闻报道等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三防指挥部、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协助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承担辖区内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综合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县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县领导对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精神并做好跟踪、督办、反馈落实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应急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承担森林火灾、矿山事故、汛旱风、冰冻、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区域合作与交流,协助应急救援训练、演练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