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城镇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根据《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自然资源厅挂牌整治我市土地管理乱象和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扭转我镇土地管理乱象和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的严峻形势,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土地管理正常秩序,镇政府决定从2020年7月15日至11月10日,在全镇开展土地管理乱象和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集中整改行动,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问题进行彻底整治,严肃查处2015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以及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消除整治一批历史存量违法用地行为,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明显减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守耕地红线、规范土地管理。
二、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范围外的紫城镇辖区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紫城镇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许伟强
副总指挥:黄广根、陈文宇
执行总指挥:张茂良、朱海龙、陈显彬、黄达贤
成 员:赖云峰(党政办)、邓伟锋(经济办)、郑政通(村镇办)、赖俊鹏(农业农村办)、马景龙(扶贫办)、杜彦琦(公共服务中心)、杨和生(社会事务办)、冼燕芬(综治办)、戴辉(纪委办)、陈冰冰(组织办)、张毅阳(宣传办)、钟子煌(财政所)、杨柳林(安监站)、蔡雄辉(紫城自然资源所)、朱耀祥(附城自然资源所)、朱国伟(乌石自然资源所)、黄伟雄(紫城林业站)、邓荣梅(附城林业站)、徐伟鹏(乌石林业站)、张振龙(水管所)、陈向枚(东城派出所)、陈国梁(南城派出所)、邓伟波(西城派出所)、叶宇峰(附城派出所)、林伟桥(乌石派出所)、刘海林(司法所)、邹志强(供电所)、各村(社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村镇办),由朱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1.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实施集中整治工作,统筹落实整治工作经费。
2.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具体协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省挂牌整治我市土地管理乱象和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的整治工作;负责资料汇总、编写简报和建立台账等工作。
宣传办:负责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综治维稳中心:负责调处涉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矛盾纠纷。
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建房行为;负责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整治工作是否到位进行把关;负责对违法占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林业站: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查处工作,参与整改复绿卫片图斑的验收工作。
水管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并配合执法队伍做好相关停止供水工作。
派出所:负责为土地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依法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干扰整治工作的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
供电所:不得对没有用地审批手续的工地或工程设施供电,对已供电的要积极配合执法队伍做好停止供电和解释工作。
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负责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问题的核查,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上报,及时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违规占地建筑组织实施拆除,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整治要求
(一)“5.23”事故以来排查发现的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问题共87宗;
整改要求:按照“五个一批”(拆除一批、没收一批、整改一批、固化一批、查办一批)的整治标准,进行分类整改到位。
(二)历年土地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挂账”问题共1宗;
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拆除复垦,通过省审核。
(三)2019-2020年我县土地卫片:
1.2019年第二季度土地卫片需整改违法图斑11个;
2.2019年第四季度土地卫片需整改违法图斑10个;
3.2019年年中土地卫片需整改违法图斑29个;
4.2020年第一季度土地卫片需整改违法图斑7个;
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六个该”(该立案的要坚决立案,该拆除的要彻底拆除,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复耕复绿的要彻底复耕复绿,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要求,全部彻底整治到位,通过省级验收。
(四)2020年以来日常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问题16宗。
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六个该”的要求,全部彻底整治到位。(整改要求详见附件1)
五、工作步骤
(一)核查清算(7月30日以前)
1.由各村(社区)开展核查,一是对照《紫城镇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突出问题调查表》核查村民建房情况,填好《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突出问题核查表》(见附件3);二是对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整治台账和《2020年以来日常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整治台账》核查违法占地整改情况(需拍照),填好《土地卫片图斑和违法用地问题整改情况核查表》(见附件4),并加强宣传,动员当事人自行整改土地卫片图斑和违法用地问题,自行拆除和复耕复绿;三是在7月30日前将核查表和现场照片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2.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水管所、司法所配合,对此次整治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清算,并实地确定需拆除的建筑(构)物和相关设施,逐一登记,形成台账。
(二)集中整治(7月30日-9月10日)
1.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核查清算情况,按照“五个一批”和“六个该”的要求,制定具体打击整治行动方案报指挥部审定。方案确定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迅速推进整治工作,在8月15日前完成70%的整改任务,在9月1日前完成90%的整改任务,在9月10日前100%完成整改任务。
2.加大违法用地源头防控,落实最严格的巡查监管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违法用地问题的巡查,每周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巡查结果,对“顶风作案”的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宗,打击一宗,实现我镇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零。
(三)查漏补缺(9月11日 -9月30日)
对整治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对完成整治情况形成整改台账及时上报县挂牌整治办,并迎接县挂牌整治办检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10月1日-10月31日)
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规定,畅通农村宅基地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渠道,完善镇级审批工作机制,制作审批流程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选址,依法审批,彻底扭转农村土地管理混乱的局面。
(五)总结验收(11月1日 -11月10日)
及时总结挂牌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挂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在11月10日前报县挂牌整治领导小组。完善整改台账,做好查漏补缺,迎接省、市、县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按照方案要求采取行动。此次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建房问题、土地卫片违法图斑进行全面、彻底的打击,要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迅速掀起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问题的行动高潮。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水管所等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要配合镇政府及时将土地管理乱象和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打击整治到位。公安部门要为整治行动保驾护航,排除行动阻力,确保行动顺利开展;供电部门要在整治行动前对违建项目的供电设备,切断电力供应,确保整治行动安全;司法部门要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确保整治行动法律依据充分、执行程序合法。
(三)抓好落实,确保到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务必全面整改,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拆除的要拆除到位,该复耕复绿的要复耕复绿,全面依法依规整改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于不配合推进整改工作的或者推诿责任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