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紫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1条。其中,政府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规章文件类信息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专题专栏转载国务院和省市重要信息0条,民意征集0条,互动信箱来信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镇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其它答复数”0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我镇实际,突出重点,重点公开以下4方面内容:
1.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
2.年度内重大活动或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3.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4.政府政务动态。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准确有效。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年报等栏目,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水平。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公示公告、部门预决算等内容,主动公开教育卫生、土地征收、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和信息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认真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切实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对梳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能力。
坚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做到既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始终用严谨高效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不断强化考核督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紫城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敷衍了事,提供信息不实、不全面的予以追责。同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频率有待加强,发布的信息数量与质量仍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规范性仍需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培训,全面提升全镇整体业务能力和信息素养。二是积极开展自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审核和保密审查,保证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对日常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目开展整改并及时反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频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前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紫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