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检查《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6月30日紫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过)
紫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同意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此,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要认真研究,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7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同时,要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将办理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此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