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我县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6月20日紫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紫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我县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经审议认为,2023年,县人民政府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本完成我县环境保护的责任目标,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同意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请县人民政府根据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并于2024年9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别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此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