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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安镇人大:创新搭建人大代表法律援助平台

发布时间:2022-08-0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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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治教育的大力推进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紫金县凤安镇人大交出了生动答卷。去年9月,凤安镇在县法院的指导下,创新搭建人大代表法律援助平台,实现人大代表与法官实时沟通联络,合力为群众更好更快地解决实际难题。

    

搭建人大代表与法官沟通渠道

    

  凤安镇为何要探索人大代表法律援助平台?该镇人大主席邓崇福介绍,日常邻里之间免不了小摩擦、小纠纷,私下处理双方说不清,涉法内容人大代表也难以处理。

  为拓宽和丰富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识,更高质量做好专题调研、纠纷调解等工作,凤安镇在紫金县法院指导下,共同搭建人大代表法律援助平台,平台下设12个站点,分别设在各村(社区)代表联络站,邀请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入驻,担任选区代表的法律顾问,与人大代表一起入户解决群众纠纷,切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同时,平台还通过定期举办“送法下乡”活动,为选区代表、党员干部开展法律讲座、知识宣讲,剖析典型案例,强化法律意识。

  “有了这个平台,遇到涉及法律层面的纠纷时,人大代表可以运用法律援助专线直接联系县法院,县法院派专人给予指导,既帮助人大代表更好履职,又让群众免去奔波之苦。”邓崇福说,这种做法既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又把基层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促进邻里关系更加和谐。

        

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去年7月,凤安镇竹塘村村民刘某到村代表联络站反映情况,称其常年在外务工,其家里的土地被同村村民刘来(化名)侵占,请人大代表给予协调处理。

  原来,刘某所指争议地块原为同村刘光(化名)等6户人共有,面积近100平方米。1979年,刘光等人同意将该争议地块交给刘某的父亲使用。1980年,刘某的父亲在建造房屋时在该争议地块上建有猪栏、牛栏。后因刘某一家常年住在中山市,地上建筑于2000年倒塌。2016年,刘某回来计划翻新建房,发现刘来未经同意便在该争议地块上种植蕉果作物,双方发生了首次冲突。随后,刘某兄弟私下撰写一份《见证书》并让村民签名,确认刘来霸占其土地,并以此《见证书》寻求村委会佐证让刘来返还土地。村委会认为其未经会议通过,不具备法律效力。2019年,刘某兄弟深夜将大部分蕉树砍掉,刘来父亲知晓后损坏了刘某兄弟家的瓷片,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直到2021年,双方仍时不时发生摩擦冲突。

  凤安镇人大代表曾海平等人在接到反映后,经过援助法官的指导,认为《见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随后,人大代表、援助法官及镇调解委员会积极走访相关群众,了解争议的具体情况,发现双方举证内容及叙述存在出入,刘某所讲的争议地块与现实争议地块存在差别,其中有部分土地属村集体的闲置荒地。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初步共识,同意调解处置。去年10月,在援助法官、人大代表及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各分配一半,至此矛盾处置完毕。

  “人大代表和法官上门合力化解纠纷,几十年的遗留问题在3个月内就解决了,既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法治课。”曾海平感慨。

    

  据悉,自凤安法律援助平台建立以来,凤安镇人大代表运用法律援助平台87人次,举行送“法”下乡宣传培训12次,使用法律援助专线34次,解决选民群众关于镇村环境治理和风貌提升、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热点问题和纠纷13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