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2021年第四季度人居环境整治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巩固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人居环境整治交叉检查工作。现将开展交叉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中旬。
二、检查对象
全县16个乡镇的圩镇及各自然村。
三、检查内容
由县抽调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各镇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及村干部组成检查组,分为16个检查组对各镇圩镇和各自然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实现全县所有自然村全覆盖。重点检查“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禽畜圈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农村问题厕所整改、村内道路建设、圩镇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交叉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交叉检查是督促各镇各地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各镇乡村振兴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各交叉检查组及成员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当好发现问题的“督查员”。各镇各级要主动配合和接受检查,安排专人与交叉检查组对接,做到不漏村不漏点,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工作质量。各交叉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精准有效地开展检查工作,严禁“走过场”、敷衍应付、徇私舞弊等行为,检查时可根据任务轻重分成若干个小组分头开展,检查结束要实事求是整理存在问题和指导意见,并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及时整理归档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实事求是反馈给各镇,并制定整改标准,指导帮助被检查乡镇做好整改工作。此外,要做好后续暗访和督查工作,对整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进行通报并抄报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各镇各级要针对检查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找准焦距、找准穴位,责任到人、倒排工期,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三)强化工作保障。县乡村振兴局要做好县督导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检查结束后要及时督促各交叉检查组提交检查问题清单、照片和情况报告。同时承担此次交叉考核费用。检查组人员的车辆补助、食宿等费用在检查结束后统一向县乡村振兴局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报销。各交叉检查组组长统一培训并抽签确定交叉检查的镇(具体时间以乡村振兴局正式通知为准),然后回到所在镇对全体组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将培训会议精神传达到位,然后分赴各镇开展检查工作。县委、县府督查室要组成质量核查组,对交叉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列入派出镇考核成绩。
附件3:2021年紫金县乡村振兴工作交叉督查评分标准.xlsx
紫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