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广东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河源市“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紫金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紫金县“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县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部门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中央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新的重大成绩。
——树牢科学的国家审计理念。县审计机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新定位,积极探索符合紫金审计实际的审计机制和办法,有效引领和保障审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积极服务工作大局。县审计机关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不断深化财政、民生、资源环境、企业、政府投资、经济责任和外资等审计,推动各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审计在促进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促进审计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审计队伍、机关管理、审计执法、设施条件四个方面的审计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审计计划、执行、审理、整改等四个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审计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和审计自由裁量权,狠抓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审计机关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审计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把审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审计监督列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监督制度。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当前中央省市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动审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力度前所未有、保障审计职能履行的力度前所未有,审计工作正处在一个改革创新、全面升级的历史机遇期。“十三五”时期是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异常艰巨繁重,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站,这都离不开审计监督的有力保障。审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时代发展脉搏,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谋划新发展,积极应对新困难新挑战,使审计监督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发挥作用,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十三五”紫金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县突出“三大抓手”,围绕增加群众收入、状大财政实力、保护生态资源,努力建设生态条件好、经济发展快、文明程度高的新紫金,确保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形成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好广东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架构,推动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自觉接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结合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及时健全与上级审计机关相配套规章制度。
——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在“十三五”期间,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积极落实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审计干部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机制,确保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自觉服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依法审计。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公共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坚持客观求实。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
——坚持鼓励创新。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坚持推动改革。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四)建立新型的综合审计模式。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审计工作需要,丰富和发展科学审计理念,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把审计嵌入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水平。
——在审计内容和范围上,形成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民生、绩效审计一体化,境内与境外审计一体化。
——在审计资源整合上,形成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一体化,审计一线作业与后台数据分析一体化,审计业务操作与理论研究一体化。
——在审计作用发挥上,形成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促进整改与推动问责一体化,惩治腐败与促进廉政、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促进公平正义与推进民主法治一体化。
——在审计方式方法上,努力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由局部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由静态审计向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审计相结合转变、由微观审计向微观与宏观审计相结合转变。
(五)主要任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入手,始终坚持“两手抓”,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更加关注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更加关注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享发展。
二是推动依法治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反映法律法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促进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
三是推动深化改革。围绕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改革任务的推进情况,关注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的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动长远发展的建议,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发展。
四是推动政策落实。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的贯彻落实,始终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促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推动协调发展。
五是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独立型绩效审计力度,将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综合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六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
七是维护经济安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关注财政、政府债务、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关注走出去、引进来过程中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开放发展。
八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审计中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重拳出击,一查到底。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深入研究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以促进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紧密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持续跟踪审计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实、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有效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
对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进行审计,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展、重点资金落实和使用、简政放权落实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制度创新力度,根据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跟踪有关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情况,推动及时清理完善;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保障改革协调推进;加强防范重大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政府性债务、金融、国有资产、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推动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创新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方式方法,逐步形成高效健全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制度体系。
四、财政审计
以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增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为目标,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切实增强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和建设性。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探索开展本级决算草案审计。监督检查预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探索开展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加强对部门资产管理运营的审计监督,促进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强镇级财政决算审计,对镇级财政决算5年内至少审计1次;改进财政决算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五、公共投资审计
对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有效投资,优化供给结构,提高投资绩效。
加强对公共投资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坚持一手抓固定资产投资领域重大违纪违法违规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基建项目资金审计,对我县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公共安全建设资金审计,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六、企业审计
以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现审计全覆盖,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对我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促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5年内至少审计1次,促进国有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同时结合企业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关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推动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等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着力检查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民生审计
以促进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利益为目标,加大对扶贫、“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文化、教育、救灾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根据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内部管理监督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加强扶贫审计,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推动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促进提高扶贫实效,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涉农审计,紧紧围绕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强社会保障审计,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揭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审计,推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维护社会公平;加强教科文卫等领域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等情况,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进行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等工作顺利进行。
八、资源环境审计
以促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依法对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海洋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进行审计,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资源、重大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环境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
对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进行审计,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促进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对资源环境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及时把握政策措施实施动态,加强对实施效果情况的审计;对重要自然资源环境重点项目进行审计,促进资源环境保护,维护资源环境安全;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通过审计,促进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
九、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织机制和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水平和成效。
全面推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其他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加强指导开展村集体经济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加强对审计理念、审计思路、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的探索创新,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为决策提供参考,为问责提供线索和依据,同时,推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项目实施及现场管理,明晰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保障;增强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完善成员单位间重大项目协调、重要事项通报、重要工作配合、审计成果运用通报等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十、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
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整体合力,创新审计资源配置、业务管理和结果运用等机制,促进全省审计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加强审计计划统筹,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对重点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十三五”期间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加强审计现场科学管理,保证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健全审计与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加大审计结果和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注重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作用,筑牢内部审计基础防线。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除涉密项目外,根据需要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完善方式方法。
十一、提升审计队伍素质能力
以品德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到2020年,形成一套健全高效的审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和使用机制,审计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较大提升,高端骨干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总量和结构与我省审计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适应。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驾驭能力和领导能力,以“一把手”建设为重点,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锻造优良的政治品质,使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再上一个新台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个人平时考核机制,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落实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加强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制定审计职业教育规划,建立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和分类分层、分岗位培训制度,持续提升职业胜任能力,完善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十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维护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审计署的权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审计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切实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班子及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第一位的工作抓实抓好,建立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作风和廉政引领,突出加强纪律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力度,教育督促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十三、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我省地方性审计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健全我县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我县审计业务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内部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和业务质量检查,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健全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健全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职能设置和工作流程,完善本级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报告机制,提高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审计机关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加强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十四、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
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着力做好紫金审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完成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整合全省审计数据,建立省级数据库。完善省级审计数据中心,形成全省统一的审计信息系统。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大幅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数据集中和整合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管理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完善审计业务电子数据使用管理办法;着力做好紫金审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做好网络系统、会商系统、数据中心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为重点,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
十五、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领域交流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经验总结和探索创新,深化审计理论研究,围绕新形势下审计实践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用、管用、好用的审计理论研究成果,坚持互利共赢,推进审计领域的交流学习,更好服务和指导广东审计实践。
突出审计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战略决策、宏观经济形势及审计监督对象和事项的研究,为更好发挥审计在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提供理论支撑和理论指导;加强审计领域的交流学习。通过培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其他审计机关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不断深化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切实抓好规划实施
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抓好规划实施,逐年逐项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和效果评估,及时分析规划实施效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