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县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五个结合”争创全国优秀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09 来源: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阅读人次: -
【字体:

县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学习省法院院长郑鄂到紫金调研时讲话精神,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强化敢于争先、勇于争先、善于争先意识,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相结合。该院紧紧围绕省法院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38项具体指标、12项重点指标,逐一分解任务,落实督促措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坚持抓方向,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抓落实,加速实现争当排头兵指标体系达标;坚持抓改革,深入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坚持抓廉政,努力提升司法形象,继续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法院排头兵,向全国优秀法院进军。

二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该院以争创全省学习型法院为目标,不断加强形势政策、法治理念、法律业务、综合知识学习,提升法院队伍各项司法能力。坚持每周集中学习日制度,积极开展“一人读一本好书”等活动,积极部署每月自学内容,加强干部内部心得交流。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勤廉楷模——周恩来”图片展、“纪检开放日”等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在抓好思想学习的同时,该院拓展业务学习形式,走出去请进来,除了组织干警观看业务教学片,还自办了第三期“法学名家讲坛”,邀请广州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来院讲授财产权犯罪和侵权责任法专题,开阔了审判人员思路,提高了对新法律、新问题的理解。

三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深入司法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以为争当排头兵提供更有力的纪律保障为目标,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抓好反腐倡廉和司法作风建设的工作纲领和主线,健全三项机制、严明三种纪律、治理六类问题。以加强司法权规范化为方向,抓办案环节,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制度,强化对法官权利监督。今年以来,该院以当好全省法院审判管理示范单位为动力,深入开展司法廉洁作风机制、制度建设,在全面完善廉政信息月报、法官自律考评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法院实施了审务督察机制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成立督察队专门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督察,现已累计督察案件157件,纠正问题或瑕疵25个,打造案件质量监督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该院立足审判执行,抓好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坚持下访,主动排查矛盾,积极开展调解活动,做好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立足少年审判工作实际,为更好挽救和管理“失足少年”,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着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制定工作。

五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该院牢固“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使法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进而推动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今年以来,为破解“执行难”,该院实施主动执行制度,对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且已过履行期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经权利人同意,审判庭可以直接移送立案执行,累计主动执行各类案件11件、标的额达1853万元,有效地减轻群众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