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紫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镇团委,县直和省、市驻紫金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县志愿者联合会各团体会员: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县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助力我县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拟评选表彰紫金县最美志愿者5名,紫金县优秀志愿者30名,紫金县优秀志愿服务组织5个,紫金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紫金县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3个。
二、参评条件
1.紫金县最美志愿者参评条件
(1)符合紫金县优秀志愿者的各项申报条件。
(2)参加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间300小时以上,其中2018年以来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
(3)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紫金县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
(1)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注册的紫金志愿者,在该平台上有志愿活动和服务时数记录。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3)参加志愿服务1年以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间200小时以上,其中2018年以来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50小时以上。
(4)志愿服务表现优秀,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3.紫金县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参评条件
(1)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注册的紫金县志愿服务组织,依托该平台发起活动项目和录入服务时数。
(2)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组织机构比较完善,管理比较规范,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4)组织成立1年以上,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队伍中注册志愿者在10人以上,2018年以来人均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30小时以上。
4.紫金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评条件
参加2018年紫金县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依据《关于开展2018年紫金县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团紫联字〔2018〕3号)文件进行评选。
5.紫金县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个人和组织都可以申报,个人包括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新闻记者、企业家、社会名人、志愿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等;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评条件:长期关注、支持我县志愿服务事业,为全县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机构
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志愿者联合会邀请社会和有关部门相关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县委组宣部,负责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
四、参评方式
本次评选表彰接受全县各单位、各级党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推荐,同时接受社会推荐、集体和个人自荐。
五、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镇,县直和省、市驻紫金各单位和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参评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申报表彰需填写申报表和撰写事迹材料(600字以上,另附简要事迹200字左右),附相关宣传报道、视频、照片(其中照片资料必须要有且不少于3张)等相关资料。推荐申报的,请将推荐申报纸质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xtw@163.com)。
2.评委会评审(2018年11月中下旬)。评委会结合各奖项申报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等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建议名单。
3.社会公示(2018年11月下旬)。评委会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各奖项建议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审定获奖名单(2018年12月初)。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志愿者联合会根据公示结果,审定最终各奖项获奖名单。
5.下发表彰决定(2018年12月5日)。在今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正式发文表彰2018年度紫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辖区)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参评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信,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将基层一线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获奖对象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活动、人人关心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明满,联系电话:7822137
共青团紫金县委员会 紫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