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1号[政法类]的答复
(办理类别:B)
紫公函〔2022〕 号
朱远青代表:
您提出《关于设立龙窝派出所洋头警务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交办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落实责任单位,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设立警务室,相当于设立一个小派出所,涉及到方方面面。前期,我局政工、保障、治安等部门已从警情、警力、装备、办公用房等方面开展摸底调查,初步认为在龙窝洋头设立警务室是很有必要的。目前,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我局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工作正在紫城镇试点,将合并一批派出所,重新设立一批警务区,争取在明年全县铺开进行。为此,关于龙窝派出所设立洋头警务室事项,我局已上升至党委重要议题,拟于明年全县派出所改革全面铺开之时再一并落实到位。
最后,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共同为紫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温惠萍 782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