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8号)的答复
紫城管函〔2018〕3号
卢荫流代表:
您提出关于维修县城商业步行街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维修县城商业步行街路灯的问题,我局组织路灯所已做出该路段路灯改造安装工程的设计、预算书,并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实施县城步行街路灯安装工程的请示》(紫城管[2018]131号)。目前,县财政评审中心正在进行工程造价评审,待财政评审完成后再报县政府批准,如同意建设即可动工维修改造。
2018年7月5日
紫城管函〔2018〕3号
卢荫流代表:
您提出关于维修县城商业步行街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维修县城商业步行街路灯的问题,我局组织路灯所已做出该路段路灯改造安装工程的设计、预算书,并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实施县城步行街路灯安装工程的请示》(紫城管[2018]131号)。目前,县财政评审中心正在进行工程造价评审,待财政评审完成后再报县政府批准,如同意建设即可动工维修改造。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