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3号)的答复
紫水函〔2018〕28号
钟振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龙窝镇光明村至庆丰村河道清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窝镇光明村至庆丰村段河流列入我县2016年龙窝水小流域治理工程,该工程规划治理河长8.8 km,新建堤防工程总长度5.3 km,其中龙窝水干流段堤防长3.5 km,支流高坑水龙窝圩河段1.8 km,河道疏浚5 km,新建穿堤涵闸2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58 km²。工程概算总投资4811.4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886.6万元,其他由地方自筹。我局在龙窝水小流域治理工程中切块30万元,对龙窝镇光明村至庆丰村河道进行了清淤,完成河道清淤7.6公里。
此复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