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8号)的答复
陈强忠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汕湛高速公路五一路段噪音扰民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已协调九和镇政府致函汕湛分公司,要求该公司就建议中提及的三社坑大桥小桩号左侧和围坪大桥大桩号左侧和右侧安装声屏障,以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我办将尽最大努力跟踪落实。
2018年7月13日
陈强忠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汕湛高速公路五一路段噪音扰民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已协调九和镇政府致函汕湛分公司,要求该公司就建议中提及的三社坑大桥小桩号左侧和围坪大桥大桩号左侧和右侧安装声屏障,以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我办将尽最大努力跟踪落实。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