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29号)的答复
(办理类别:C)
苏府函2019〔21〕号
刘百趸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设苏区镇小型农贸市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到的农贸市场选址属地税部门资产,虽空闲但地税部门有文件规定不得租让,目前阶段无法争取到作为选址,对于苏区镇小型农贸市场的建设有待进一步统筹规划,科学选址,逐步解决苏区圩镇没有农贸市场的问题。
苏区镇人民政府
2019年0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倚昌(17817623234)
(办理类别:C)
苏府函2019〔21〕号
刘百趸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设苏区镇小型农贸市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到的农贸市场选址属地税部门资产,虽空闲但地税部门有文件规定不得租让,目前阶段无法争取到作为选址,对于苏区镇小型农贸市场的建设有待进一步统筹规划,科学选址,逐步解决苏区圩镇没有农贸市场的问题。
苏区镇人民政府
2019年0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倚昌(1781762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