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23019号)的答复
(办理类别:A)
紫教函〔2023〕98号
张娜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救助工作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我县已成立紫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管理责任;每年
至少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学校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要求,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体系。县教师发展中心设立紫金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规定统筹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县委编办按在校规模达到1000人的中、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寄宿生达到200人以上的中小学,配备1名心理教师编制。通过招聘、挖潜培养、转岗等方式,引进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上岗资格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配齐建强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绩效工资按班主任绩效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视同学校中层干部工作量一半计算,绩效工资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标准的一半进行发放,绩效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推进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规范心理辅导建设和遵守心理辅导伦理,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优化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健全完善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转介等运行机制,学生在校期间定时向学生开放。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体系,设立县、镇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配足配齐专(兼)职人员,所需人员编制由主管单位统筹安排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辅导工作和志愿服务。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
四、完善家校联动共育机制。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村)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密切家校协作,共同解决孩子发展过程中的心理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对家庭关系紧张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对孩子有个合理的预期,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妇联要将家长的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依托妇女之家、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各学校要完善家访制度,每学期应开展1次以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每学期与每个学生家庭直接沟通联系1次以上,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危机能力。加强常态化知识宣传教育,县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每学期至少开展10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活动。
紫金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