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号)的答复
紫水函〔2018〕35号
廖吉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制定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以来,在省、市的支持下,我县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的建设,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供水质量,使老百姓喝上干净自来水为目标。为加强饮水工程建后管护,避免重建轻管,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实际,草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办法,报请县政府同意并出台,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护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实行计量收费、核定价格收费,加强对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确保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紫金县水务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