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8号)的答复
紫司函〔2018〕17 号
钟景香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议案里您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过一些成绩给予了肯定,也指出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司法行政机关检查督导不严;二是镇政府主导作用不大;三是村(社区)没有充分履行作为合同甲方的义务和职责;四是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要求不够落实。同时还提供了四个建议: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气氛;二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三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四是加强考核,压实责任。对于钟委员在百忙之中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高度关心和支持,并且为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找出整改的方向和提供许多宝贵的整改意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结合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我局办理该提案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始终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把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办理,确保案件有回复、案件有着落,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承办任务。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成立提案工作办理小组,并组织人员深入实际调研,收集相关材料,通过多次与提案委员进行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随后,结合我县相关工作实际,县司法局主持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和《提案办理工作时间安排表》,发送至各镇和各相关单位,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刘振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朱永生和副县长郭军阳任副组长以及各镇和相关部门责任人任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做到专人负责办理、协调相关工作。
(二)深入研判提案。将您提出的意见与县司法局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对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抓整改,并积极与各镇和涉及部门加强好沟通协商,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共同研究、商讨提案者所提建议和问题的解决措施,在落实办理答复工作的同时,推动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力求使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
(三)组织业务培训。2018年3月份,县司法局召集54名法律顾问律师和司法所人员召开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培训学习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永生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动员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新进法律顾问明确业务内容和相关工作;二是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总结去年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邀请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传授工作经验,促进工作上台阶,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当地群众详细介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内容、意义、开展方式等,引导辖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在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便民措施。
(五)推动微信群全覆盖。我县270个村(社区)都建立了紫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实现微信工作群全覆盖。另外微信工作管理群有17个,微信联络群有1个,管理协调群有2个。法律顾问每次下村需在群里汇报,上传工作照存档案,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
(六)强化联动合作。根据《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县组织、宣传、司法、民政、教育、财政和农业等部门以及各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分工,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严格按照《提案办理工作时间安排表》开展工作。同时,深入各镇调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与各镇镇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举行座谈,研究部署工作,针对各镇不同的情况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年工作方案》。
(七)重视考核督查。重新修订《紫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在半年、年终考核表中加入特别处罚项目,把明察暗访和季度督导中律师未依时复岗服务的设立特别处罚项目。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察暗访制度,每月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人员的方式,随机对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法律顾问未按时复岗服务的在微信群予以通报,并将书面通报寄往各司法所、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市局律管科,督促法律顾问切实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
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督促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认真落实提案建议提出的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县一村(社区)以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振林同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永生同志、副县长军阳同志为副组长,司法局局长汉宏同志为执行副组长,各镇镇长及联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工作。
县委组织部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我县270个村(社区)的相关信息,便于法律顾问律师的合同签订以及制作便民服务卡。
县委宣传部认真落实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电视宣传发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我县负责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供给工作,上半年已下拨54万元。
县农业局协助法律顾问律师深入了解当地“三农”情况,便于律师有的放矢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讲座。
县教育局为各法律顾问律师协调好各中小学校,方便律师开展法治讲座。
成效:由县领导负责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主办单位组织协调、会办单位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司法行政机关。
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研究分析,明确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提案办理及答复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目标、办理方式、办理措施、职责分工、进度安排、预期成效、做到了提案办理责任落实。三是重新修订《紫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检查督导作用。
成效:按照提案的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履行职能职责,更好地推动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镇政府。
各镇镇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定期与司法局分管领导和法律顾问律师举行座谈,研究部署工作,针对各镇不同的情况制定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年工作方案》,各律师根据该镇的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年服务方案》。
成效:各镇政府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强化主导作用,能更好地推动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各镇在综治维稳、法治宣传和平安建设等工作中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村(社区)。
司法行政机关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督导中,均在村委会与村干部举行座谈,一起重新学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内容,明确村委作为合同甲方所行使的权利和履行自身的义务,重视法律顾问工作,要用法律思维解决纠纷,对有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需要的村民,引导其寻求法律顾问提供服务。
成效:通过督导,让村(社区)干部履行作为合同甲方的义务和职责,提升村(社区)干部按照《合同法》履行好甲方职责的能力。
(五)村(社区)法律顾问。
今年1月份,各村(社区)与法律顾问的合同全部签订完毕,我县54位法律顾问律师已全面进驻村(社区),并按照合同职责开展服务工作。前三季度,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3211件,受服务对象17788人次。其中接受法律咨询2408件,提供法律意见书9件,上法制课715节,调解纠纷17件,参与法援3件。
成效:进一步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要求,充分发挥好“五员”作用。
三、存在问题
通过对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举措的落实督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镇政府主导作用仍然不够大,在政策宣传和重视程度上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村(社区)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里的内容还不够清楚,导致没能很好地履行作为合同甲方的义务和职责。三是部分村(社区)干部对顾问律师工作监督不够到位,存在“老好人”现象,轻易为没有履行满其服务时间的律师在其服务工作表上签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深刻领会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这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完成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督导检查机制。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议联席会议组织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和评估考核工作。同时,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继续做好月明察暗访、季度督导工作,督促律师按时复岗,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各村(社区)切实履行合同甲方的义务和职责,在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上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
(三)加强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依法治县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村民群众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工程,增强“紫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效性,为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紫金县司法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