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紫金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3号)的答复
紫住建函〔2018〕155号
傅卓君委员:
根据《关于移交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紫府办函【2018】59号)转来的《关于拆除县城中央花园外面围墙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专门负责,现将落实提案工作答复如下:
在接到县府办转来县政协提案2018033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带队到中央花园外面围墙实地察看、县城管局、中央花园业主单位调查了解。该围墙是原武警中队围墙,围墙总长约50米,高约2米;围墙上竖立了电讯、有线电视、供电线缆,围墙边上有供水管道,中央花园门前市政道路与后面连接道路高差约1.2米,根据现场勘查,只拆除围墙,对道路没有升级改造,将存在安全隐患。中央花园业主单位调查了解该围墙不属其产业,在该地块招拍中,围墙用地属市政用地,未纳入招拍,不属其管理。2016年县城管局对法政路(即中央花园门前围墙道路)已进行设计,法政路设计长度281.37米,路面宽18米,其中机动车道12米,工程总造价654.49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拆除中央花园门前围墙应对法政路进行改造。因此我局已向政府请示对法政路进行升级改造,待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法政路升级改造工作。
紫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