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紫金县中坝镇建设项目)的批后公告
《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紫金县中坝镇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28日经紫金县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一)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为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坝镇党委、政府积极动员外出乡贤返乡创业,大力推进招商引资,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拉动区域经济增长,拟在紫金县中坝镇袁田村落实紫金县中坝镇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将有利于中坝镇袁田村的产业振兴发展,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中关于规范预留规模使用要求。为推进紫金县中坝镇建设项目,本次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5317公顷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落实预留规模后,有利于提升袁田村的就业环境,激发村镇经济活力,促进中坝镇的乡村振兴和产城融合加快发展。
(二)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5317公顷,共有4个落实地块,位于紫金县中坝镇袁田村。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占用现状耕地0.1974公顷,项目进行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因此,不会对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本次预留规模使用后,紫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预下达规模,落实地块面积为0.5317公顷,且在中坝镇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的调整。预留规模使用后,紫金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规划期末,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531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8月28日
三、公告方式
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中坝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紫金县中坝镇建设项目)
2.紫金县中坝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紫金县中坝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